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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数据造假禁而不止 重罚严管或是“速效丸”

2017-03-30 08:40来源:中国产经新闻微信作者:于淼关键词:环保数据环保数据造假在线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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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据环保部通报,环保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环保部门组成的18个督查组对北京等18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累计检查部门、单位或企业869个,发现环境问题202个。

在国家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之后,仍有企业顶风作案,环保数据造假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近日,据环保部通报,环保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环保部门组成的18个督查组对北京等18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累计检查部门、单位或企业869个,发现环境问题202个。督查发现,一些企业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或管理混乱。

据了解,最高法、最高检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环保数据造假纳入其中,提高了企业环保数据造假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

尽管监管不断升级,但与之伴生的是环保数据造假者的花样翻新。“明明排水口排着脏水,烟囱上也冒着黑烟,在线检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的环保数据不免有点‘睁着眼睛说瞎话’。”业内人士表示,虚假的数据不但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还导致监测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信念丧失,影响环境监测的根本。

利益方“相互包庇”

“处罚不严,违法成本低而获利成本高,这是绝大多数违法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的主要原因。”中研普华研究员王鹏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

的确,在利益最大化的商家面前,若环保数据造假的违法处罚相比获利而言,仍旧是“毛毛雨”,造假乱象恐怕会愈演愈烈。

昆明环保科普协会助理工程师李正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首先,虽然监管升级了,但只是文字上的升级,执行的人还是原来的那班人马,利益链条还没有彻底改变,中央有规定下放环保部门的权力归中央直管,但执行下来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次,修改数据违法成本低,企业在线监测通常都是由企业或者第三方进行维护上传,修改数据并不难。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污费的核算有的时候会通过在线数据做核算,如果企业修改数据,可以节约不少排污费,利益驱动下也会修改数据。”李正义指出。

对此,相关人士直言,既然环保数据造假成本低,各个利益方又能相互包庇,企业何乐而不为之呢?

李正义还表示,对于数据造价如何处罚虽然有规定,但是环保部门巡查频率企业并不高,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一个季度,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数据出现异常企业只要向环保部门说明原因并报备,就可以不用处罚,其中有很多空子可以钻,所以不少企业铤而走险修改数据。

因此,“在线监测的数据如果能运用到环境行政管理当中去,会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昆明环保科普协会总干事梅念蜀解释道,因为企业的环境监督有两种,一个是在线监测的监督,一个是监督性监测的监督。但监督性监测通常是环保的行政部门委托下属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一次或者一个季度一次。也就是说,企业在剩下的29天甚至是89天里,排污情况无法被监督和管理到,这其中有很大的问题和漏洞。而监督性监测的监督问题更大,据我所知,如果要做一个监督性监测,监测站的人会在去之前和这个企业的人打电话沟通,告诉他们明天要去监测,这实际上给企业造假带来了很多便利。

原标题:环保数据造假禁而不止 重罚严管或是“速效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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