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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本次重污染天气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17-04-03 12:07来源:环保部关键词: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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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分析预报,4月3日至4月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本次重污染天气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重污染天气的时间和影响范围?

答: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4月3日至4月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北京、天津、山西部分城市、豫北地区和太行山沿线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我部每日加密对空气质量形势的分析会商,改善趋势还在进一步跟踪和研判过程中。

问:环境保护部针对本次重污染天气有什么部署?

答:针对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我部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联防联控,统一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我部已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提出预警提示建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切实响应各项应急措施。同时,当空气质量比预测严重或持续时间可能延长时,要适时提高预警响应级别。二是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组织召开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会商。为积极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4月1日晚,我部陈吉宁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形势,并及时向有关地方和公众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清明节期间,我部每天都将召开调度会,听取空气质量形势分析,调度各地和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有针对性的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我部于4月1日至4月5日,组织7个机动督查组,由分管部领导带队,赴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和扬尘问题等,尤其加强重型柴油车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同时要求各有关省市积极开展自查,每日报送自查情况。

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机动督查的形式、范围和督查重点?

答:我部2月15至3月18日开展的督查,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制了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为巩固一季度督查成果,同时有效应对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我部组织了7个机动督查队伍,由部领导带队,赴有关地市开展机动督查。此次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直查问题的形式,重点督查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和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业进展情况,并加大对机动车、扬尘等问题的督查力度,针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直接曝光。

这支机动督查队伍,抽调全国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骨干力量,配备环科院、规划院、机动车中心的专家,将作为我部的“别动队”,在今年供暖季前,将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随时开展督查,保持对地方政府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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