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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2017年3月和第1季度“2+26”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04-05 15:03来源:环保部发布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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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4月5日向媒体发布了2017年3月和第1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个城市(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空气质量状况。

该负责人介绍,3月,“2+26”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0.9%,同比上升20.6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平均为28.3%,中度污染为8.4%,重度污染为2.3%,无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3%,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米3  ,同比下降17.9%;PM10平均浓度为122微克/米3,同比下降29.1%;O3浓度为124微克/米3 ,同比下降5.3%。

根据监测数据,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3月,“2+26”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28名到第19名)依次是晋城、唐山、郑州、石家庄、保定、淄博、长治、阳泉、聊城和邢台。

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第1季度,“2+26”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2.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平均为24.4%,中度污染为12.1%,重度污染为15.9%,严重污染为4.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7%,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PM2.5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米3  ,同比上升12.0%;PM10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米3 ,同比持平;O3浓度为108微克/米3,同比上升2.9%。

2017年第1季度,“2+26”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28名到第19名)依次是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安阳、焦作、长治、鹤壁、太原和衡水。

附表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发布2017年3月和第1季度“2+26”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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