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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7-04-19 13: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燃煤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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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1.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水体自净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与布局,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

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制定《烟台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划定陆上湿地保护红线4.5万公顷,设定保护等级实施分类严格保护。以大沽夹河、黄水河、五龙河、界河、王河、辛安河、黄垒河和大沽河等主要河流及其上游水库湿地为重点,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恢复和湿地公园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处,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37.5万亩。因地制宜开展退耕还湿,对改为他用或功能退化的湿地,实施湿地还原、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生态自然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实施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专项行动计划,逐步健全退化湿地修复和保护机制。

2.加强林业资源修复。划定林地保护红线,加强对林地特别是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实行占用征收林地补偿和森林植被恢复制度,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推进重点造林工程、荒山绿化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对适宜退耕的丘陵薄地和盐碱沙化土地,在保护好基本农田基础上,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退耕还果还林。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

3.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大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海洋生态系统。重点加强长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芝罘海域岛屿生态系统、莱阳五龙河口和莱州、蓬莱登州等滩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控制渔业捕捞强度,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加强芝罘岛及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内的刺参、皱纹盘鲍、黄盖鲽等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占用岸线开发利用活动,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7%。

4.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深入开展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资源、珍稀、濒危、特有物种资源和农业种质资源、农业野生植物、野生花卉资源及药材资源等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制定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强昆嵛山、大沽夹河—招虎山、艾山—之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资源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将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推进防护林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恢复示范区建设。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1)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将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区域开发规划的环境风险评价,从源头上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明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落实企业防范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大环境风险源排查力度。开展环境风险源滚动调查与评估,全面查清人群聚居区、饮用水水源地、跨境河流等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对环境风险等级高的隐患点实施重点治理和防范,局部实施环境安全避让和搬迁。对使用和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重点管控。

(3)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成环境风险应急监测体系,科学预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1)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放射性污染调查。按照“控制源头,监管使用,安全收贮,未雨绸缪”原则,加强放射源申请购进、使用、收贮整个生命周期的辐射安全管理。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开展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监管,安全收贮放射性废物和废源,确保各类放射源得到有效监管。健全核与辐射环境连续自动监测网络,加强核辐射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使城市和重点区域辐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监控。

(2)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构建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监测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核事故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完善部门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提高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和应急能力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强化辐射事故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应急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3.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建立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动态更新,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经营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存在二次污染风险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

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水平。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安全填埋场和焚烧厂稳定运行与升级改造,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到2020年,危废(含医疗)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2)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完善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建立重点排放企业责任延伸制度,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废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3)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达标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同时规划、建设并运行污泥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城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因地制宜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对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完成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工作。2020年底前,烟台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达到50%以上。

(4)推进生活垃圾整治。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0年,在市区有条件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监管,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进行生态修复、改造。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和渗滤液污染控制示范工程。

4.加大重金属及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

(1)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铅蓄电池、黄金冶炼、制革、电镀等涉重金属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完成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开展重金属环境监测、监察,提升企业内部重金属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编制实施全市河流湖泊和入海口滩涂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建设底泥治理示范工程,对未治理区段实施红线管控。

(2)强化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调查。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对高环境危害、高风险化学物质实施管制,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建立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制。

(六)注重环保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深化改革总体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涵盖大气、水、土壤、声、辐射、污染源、生态状况等要素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加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投入力度,配备和更新监测设备设施,开展市、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系统,强化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对重点污染源、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废处置厂逐步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接入市环保局数据库。到2020年,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达100%。

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建立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新格局。

2.环境监察。加强全市环境监察机构编制、装备标准化建设。建立独立高效的环境执法体制,建立健全环境监察规章制度,确保环境执法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完善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坚持培训与比武、讨论与创新有机结合,着力加强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级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

3.环境应急。加强环境应急机构、队伍、装备及物资储备等建设,努力达到国家和省环境应急机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构建应急监测响应、数据报送、信息通报、协调联动等机制。开发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预警表征发布平台,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结果可视化表达,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水平。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处理专家库。建立市级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健市、县级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纳入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工作平台。到2020年,环境应急能力达到地市级二级建设标准。

4.环境宣教。加强宣教机构及队伍建设,提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环保宣教形式与内容,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5.环境信息。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环保移动办公、移动执法等,提高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和决策支持能力。围绕实现环境行政管理和业务应用信息化发展目标,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境管理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平台。建立连通市、县环保机构的环保广域网,加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环保业务网上申报和审批制度。

6.环保科技。加大环境科研投入力度,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环保科技人才。围绕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任务,以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环境污染防治与控制技术、环境应急监测等为重点,开展环保技术创新研究,加大科研成果应用和转化力度。注重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带动环境科研和环保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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