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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攀枝花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及项目

2017-04-21 11:17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VOCs治理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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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

21.强化企业排污监管。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沿江沿河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三)有效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22.有序推进土壤污染详查。

按照《四川省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和相关技术规定,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完成资料收集、现场采样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启动农用土地土壤污染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23.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围绕农产品主产区、工矿、城市建设等重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按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设置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4.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行动。

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在土壤污染详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污染耕地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25.实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行动。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把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依据之一,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污染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

26.实施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对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和工业园区监测执法。全面开展尾矿、煤矸石、冶炼渣、铬渣及脱硫、脱硝、钛白石膏渣、除尘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监管,规范电子废物拆解及废轮胎、废塑料再生利用,引导企业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着力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

27.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结合全市土壤污染详查结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组织实施《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种植芒果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28.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分级划定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划定任务。

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配合环境保护厅开展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二类管控区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并将红线勘界定标成果上报备案。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9.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着力解决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成立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加强宣传引领,推动全民参与,确保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攻坚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攀煤集团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任务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对重点污染整治项目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会同各牵头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和明查暗访,掌握工作动态,并通报有关情况。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全力给予支持保障。

(四)建立联动机制。市、县(区)政府两级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五)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市场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境污染防治市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

(六)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实施预警、约谈,对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全市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在任职期间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即使已调离岗位也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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