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政策正文

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附项目)

2017-04-26 10:1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计划提出,完成8台409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所有单台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按计划推进钢铁、水泥、玻璃、工业锅炉等行业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完成钢铁联合生产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脱硫设施旁路取消工作。一炉一塔布置脱硫设施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基本完成脱硫设施旁路取消工作,多炉一塔的基本完成脱硫设施旁路改造。所有规模4000吨/日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和绍兴市65蒸吨/小时以上(不含65蒸吨/小时,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工业锅炉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1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锅炉,10蒸吨/小时以上的层燃炉、抛煤机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全文如下:

2017年省通调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延伸阅读: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附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