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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VOCs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及项目

2017-05-08 11:40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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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VOCs在线获悉,《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1%以上。到2020年,重点行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全市VOCs排放总量削减22%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全文如下:

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泰发〔2017〕2号),采取更加系统、精准、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治理措施,切实削减VOCs排放,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VOCs排放,强化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大幅减少VOCs排放总量。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1%以上。到2020年,重点行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全市VOCs排放总量削减22%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通过与NOx的协同减排,O3污染加重态势得到遏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建工局、泰州海事局、市供电公司等参与,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农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各地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VOCs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安排和保障资金,确保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在化工、纺织、机械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按照省要求化解船舶产能。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2019年底前,对不能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化工企业总数的70%。(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二)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印刷包装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完成化工园区VOCs集中整治

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4家省批化工园区(集中区)、海陵区西北工业集中区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高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整治。开展园区VOCs摸底调查,建立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制度。制定园区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园区综合治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建立园区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建成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建成符合化工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并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

(四)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

1.完成石化、化工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严格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全市石化、化工行业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重点企业建立LDAR管理系统。按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2019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化工企业提标改造。采取密闭生产工艺,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严格控制储罐、装卸环节的呼吸损耗。有机废水收集系统应加盖密闭,并安装废气收集净化系统。对工艺单元排放的尾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采用焚烧或其他有效方式处理。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石化、化工重点企业实施开停工备案制度。(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完成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集装箱、汽车制造行业VOCs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制造行业VOCs综合治理。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3.完成印刷包装行业VOCs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印刷包装行业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印刷包装行业综合治理。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70%。有机溶剂的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收集的废气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4.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市(区)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减排,确保完成VOCs减排目标。2019年底前,完成电子信息、纺织、木材加工等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电子信息行业完成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完成定型机、印花废气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完成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治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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