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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7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项目

2017-05-11 11:11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治理VOCs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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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程1.严格控制餐饮油烟。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在大中型餐饮企业中推广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在线监控,创建无烟示范街,并逐步推广。开展城区老旧社区餐厨油烟净化综合治理,改造居民老式油烟机。编制出台餐饮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规范油烟污染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局牵头,高新区、内五区人民政府实施)

2.规范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和夜市餐饮。一是全面落实“三有四不五统一”措施,即有油烟净化措施、有垃圾收集装置、有专人负责清扫,不影响市容、不阻碍交通、不破坏公共设施、不扰民,统一经营地点、时间、范围、设施及标示标牌。全面取缔主城区露天炭烧烤,优先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制定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更换计划,积极引导烧烤商户使用新型环保无烟烧烤车。二是全面完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严格规范城区夜市集中经营场所和营业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2017年7月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无组织排放油烟的,视同超标),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创建烧烤夜市无烟示范街,全市统一标准,高新区、内五区加大力度推广。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局牵头,高新区、内五区人民政府实施)

(五)实施秸秆、垃圾、燃煤等大气面源污染整治工程

1.切实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着力完善市、县(区、市)、乡镇、村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二是加大秸秆禁烧巡查考核力度,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星级”“十差”乡镇、村及“垃圾分类示范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在考核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强禁烧巡查督查,建立乡镇、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和巡查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市农业委牵头,市爱卫办配合,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2.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建立网格化管理和巡查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和洒水车,采取有效措施,发现焚烧生活垃圾、枯枝烂叶、建筑垃圾等行为,予以严查严处。定期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间题,立即责令整改,并建立巡查台账。加强对环卫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建立奖罚制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3.强化燃煤污染防治。淘汰禁燃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51台,大力推进暮云、南托街道清洁能源改烧工程,加快老社区天然气改造工作,切实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牵头,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严禁禁燃区内经营和使用散煤。依法查处和整治禁燃区内仍在使用散煤的个体工商户和有关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加强对散煤制售点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销售散煤的无照经营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加大夜间运输燃煤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配合,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三、强化能力建设,改善噪声环境

(一)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多模型研究,提高预报准确率,形成5-7天预报能力。新建空气自动监测评价站2个,边界站2个,路边站1个(市环保局负责)。二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捉早做好应对准备(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负责)。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措施(市环保局、市应急办负责)。四是完善特护期长株潭地区月调度机制,健全与株洲、湘潭等周边城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方式,共同商讨研判措施,支持省政府加快建立长株潭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同步启动机制(市环保局负责)。

(二)加强大气污染环境监管执法

1.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突出发现机制的市、区、街(乡镇)环境监管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全面捉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发现、查处各类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完善“双随机”制度,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无人机和遥感卫星的作用,强化数字化考核。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市城带局、市农业委实施)

2.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业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机动车等的执法监管,采用按日计罚、责令限产或者停产整治以及查封、扣押等法律手段,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10一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开展涉气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执法;住建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专项执法;城管部门开展渣土运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和禁燃区燃煤小炉灶专项执法;公安部门开展高污染排放和冒黑烟车辆专项执法;农业部门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督查;质监部门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专项执法;工商部门开展禁燃区高污染燃料和不合格油品销售的专项执法;商务部门开展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运行专项执法。其他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大气环境改善开展专项执法,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三)统筹改善城乡环境噪声质量

编制完成长沙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合理设置声环境功能分区,进一步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积极开展噪声控制示范区创建工作。针对环境噪声投诉热点问题,加强对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对未达标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限期治理,切实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督查、考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根据本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每项攻坚措施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并于5月底前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考核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对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跟踪和评估考核,将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实绩考核的内容。完善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突出负面清单管理,特护期间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集中开展1次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整冶项目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采取预警、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落实。

(三)加强调度协调,强化通报问责市环委会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定期进行通报,对重点工作进行交办催办,适时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和存在的突出间题,在媒体平台曝光,并责令整改到位;对不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环境问题严重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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