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VOCsVOCs监测市场正文

解读:18省VOCs排污收费政策尽收眼底

2017-05-23 11:34来源:南京科略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键词:VOCs排污费VOCs污染科略环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导读

2017年2月,广西发改委发布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政策,成为继北京,上海,安徽,江苏,河北,湖南,四川,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海南,山西,湖北,江西,福建,云南后,全国第18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包括直辖市)。

这些省份出台的VOCs排污收费政策有哪些异同呢,科略环境带您一一解读。

二、收费政策盘点之收费标准

问题1:哪些地区收费标准最“贵”?哪些地区VOCs收费标准最“低”?

最“贵”:SO2

四川、辽宁、海南、湖北、江西、福建、云南、山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等9省/自治区,一般情况下的1.2元/当量,最低0.6元/当量。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污染当量?

污染当量值表示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举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与SO2的当量值一致,表示VOCs的危害和产生的治理费用与SO2相当。

总结:按照收费标准的高低将18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为三级梯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VOCs排污费查看更多>VOCs污染查看更多>科略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