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评论正文

欲解黑臭 先治管道(上)

2017-06-26 10:34来源:城建水业作者:唐建国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控源截污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导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为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当前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核心和关键问题,科学有效实施控源截污措施,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基础上,近期又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该技术指南发布的目的就是在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工作指南中的“控源截污”和“就地处理”两项重要任务;指导各地能够在有限的时间,抓住导致水体黑臭的关键点和核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有限目标。

作为《指南》的主编,我司唐建国总工撰文从5个方面解读《指南》(目的、侧重点、治理目标、技术路线和技术对策),以期帮助从业人员吃透《指南》精神,做好黑臭河道的治理工作。本期刊登的是《指南》的目的、侧重点和治理目标。

01《指南》的目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初起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并于2016年9月发布。

本《指南》的主要目标是: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控源截污”技术提供具体技术指导。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提出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明确提出,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以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要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要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该文件还明确提出“水体不黑臭”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2015年8月印发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等内容。其中“控源截污”是核心措施。

本《技术指南》是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控源截污”、“就地处理”技术的细化和具体化。从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源头治理,指导各城市正确把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重点和技术要点,以确保能够如期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下达的目标和任务。

02《指南》的侧重点

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明确,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

注:*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原标题:河道整治 | 工欲解黑臭,必先治管道(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黑臭水体查看更多>控源截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