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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2017-07-05 13: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节能减排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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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全力推进污染减排、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4大任务,重点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程、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建筑领域节能工程、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节能工程、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工业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农业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交通运输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降碳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等12项工程。

第一节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大气十条”涉及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等行业“十三五”时期及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制定“水十条”涉及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十三五”时期及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施全区设区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继续推进设区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等设施建设。

(二)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完善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发挥强优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体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有序开展产能置换、兼并重组、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大食品、汽车、机械、冶金、石化、有色、建材、轻纺、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全面推进糖业、铝业、铜业、碳酸钙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加快全区100多家糖厂重组步伐,促进糖业向种植和综合利用双向延伸,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深化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高传统产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到2020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小于32%,比2015年下降5.3个百分点。

(四)加快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以现代服务业、旅游业、集约化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北斗导航、机器人及其他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产业(石墨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以高新区为载体,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推动各种创新资源向有竞争力、创新力的企业集中集成。到2020年,力争生态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18%。

二、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一)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利用先进发电技术,进一步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平稳的基础上,严格新建煤电机组能耗准入门槛。统筹考虑现役煤电改造规模和时序,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大力推行煤耗在线和供热在线监控,完善后续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小火电,有序推进我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在设区市大力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优质煤,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城市区域逐步实现散煤清洁化利用。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7%以内。

(二)合理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调控指导下,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划发展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合理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电镀等产业集聚区,利用园区及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同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窑炉)。制定环保热价政策措施,鼓励终端用户和当地居民消费热电厂集中供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市场化煤热联动机制。对于工业供热,鼓励供热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供热价格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三)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加快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在城市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生态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到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28%。

(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安全、稳妥地加快发展核电,在防城港红沙核电站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防城港白龙、红沙二期等一批新的核电项目。深度开发水电,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沼气、太阳能能源消费。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以上。

专栏1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程

煤电升级改造工程。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供热改造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重点对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实施系统性节能改造,改造后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20万千瓦级及以下纯凝机组重点实施供热改造,优先改造为背压式供热机组。

集中供热(余热暖民)工程。以广西鹿寨“上大压小”2×35万千瓦机组热电联产项目为重点,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推广使用背压式汽轮机、抽气凝汽式汽轮机、微型透平机、螺杆膨胀发电机等设备,提高热电联产的装备水平。支持热电联产新增项目采用高效率、低排放供热机组,在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热负荷较大工业企业中对已有分散的小型供热锅炉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和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加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和园区智能微电网建设,合理布局热电冷三联产分布式气电厂。加快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利用原有管网西气东输二线、中缅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等从区外引进天然气。加强通过城市民生工程推广天然气应用,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重点建设入桂天然气支线管道、地级市专属管道、县级支线管网、城镇燃气管网、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压缩天然气母站和子站、车用充气站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建成北海、防城港液化天然气(LNG)等项目。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鼓励核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实施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工程、合浦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等。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加强工业节能降耗。

1.进一步挖掘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潜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制糖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利用,电力、石化、钢铁行业推广应用节煤节油技术。到2020年,重点行业11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其中水泥、硅锰合金、电解铝、氧化铝4类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5年的1.00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0.848吨标准煤/万元,5年累计下降16%。

2.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开展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锅炉、电机、内燃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程和空压机系统能效提升计划。全面推进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无球化粉磨、新型结构铝电解槽、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推广应用复合材料、轻合金、真空镀铝纸等高强韧度新型材料,推广超高强度钢热冲压成形技术、真空高压铸造、超高真空薄壁铸造等轻量化成形工艺,提升产品轻量化水平。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3.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节能。抓好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中小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大力推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及产品和设备在中小企业中的运用。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坚决防止落后产能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延长产业链,促使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到2020年,力争培育和形成一批中小企业节能示范企业。

专栏2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1.能量系统优化。

电力行业:优先发展高效热电联产机组,鼓励采用清洁高效、大容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推广气化小油枪、等离子无油点火、低负荷稳燃技术。

冶金行业:推广高温高压干法熄焦技术、纯烧高炉煤气锅炉技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煤粉催化强化燃烧技术等。

有色行业:电解铝行业要推广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低碳工艺。铅熔炼行业要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他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行业要发展新型湿法工艺。

建材行业:水泥行业鼓励采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冶金渣尾矿等非碳酸盐原料类工业废渣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建设玻璃熔窑余热发电装置,发展散装灰泥、高等级水泥和新型低碳水泥。陶瓷行业要加快发展薄形化、减量化、节水型产品,研究推广干法制粉等工艺技术,加快高效节能窑炉、耐火材料和新型燃料的开发利用。

化工行业:推广焦炉气化工、节能型烧碱生产、密闭式电石炉、硫酸余热发电等技术。

石化行业:推广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技术、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等技术。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合成氨行业要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乙烯行业要优化原料结构,重点推广重油催化热裂解等新技术。

2.余热余压利用。

冶金行业:推广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技术、焦炉煤调湿烧结余热发电技术。

有色行业:推广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回收其他装置余热用于锅炉及发电。

水泥行业:重点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建设新型干法水泥余热发电装置。

化工行业:重点实施放散可燃气体及工艺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程。

制糖行业:利用纯低余热发电技术,对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实施余热余压发电。

3.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

工业锅炉:优先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复合燃烧技术、自动分层给煤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技术、粉煤燃烧、富氧燃烧技术、燃煤催化燃烧、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在线运行监测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系统替代低效锅炉,采用洁净煤、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提高锅炉热效率。推广燃油燃气锅炉、水煤浆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和洁净燃烧技术的高效、节能、低污染工业锅炉。

工业窑炉:重点推进全(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燃料替代及余热利用等技术改造,采用新型燃烧器、煤粉悬浮式燃烧、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等,对窑炉进行节能改造。

4.电机、内燃机系统能效提升及变压器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

电机、内燃机:在电机系统实施永磁同步伺服电机、高压变频调速等技术改造。实施工程机械、农机、内河船舶用柴油内燃机能效提升改造。积极发展高效电机、内燃机。

变压器:在配电变压器系统实施非晶合金变压器、有载调容调压等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等信息技术。

(二)推进建筑节能。

1.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各地要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开展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质量验收。强化对高等级绿色建筑和运营标识的引导,加强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不含工业建筑),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

2.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并与城市综合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大力推广应用符合广西地方实际情况的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3.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

4.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发展太阳能光伏等分布式能源,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到2020年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显著提升。

5.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环节,加快发展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化建筑产业,推进建筑工程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推动建筑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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