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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

2017-07-17 14:2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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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狠抓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工地要按规范设 置硬质围挡,并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 等要及时清运;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进行绿化、 铺装或者遮盖。创新监管手段,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要 试点并推广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城区路面养护、保洁,逐 步推广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机制,减少道路 二次扬尘,重污染天气适当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渣土、沙 石等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 成扬尘污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针对我市工地和道路施工点多面 广,扬尘污染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制定《城市 扬尘综合治理专项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区内保 洁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单。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逐步推广 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做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 清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可仿照其它城市管理经验,购买多 功能抑尘车(雾炮车),对市区重点建筑施工场地及城市主要道 路定期喷雾降尘。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并严格落实到 位;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市住建 和城管等部门,除了要加强巡查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外,还 应向全市公布举报热线,呼吁和鼓励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扬尘污染,垃圾焚烧等行为,向其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住建局) (五)严格规范餐饮油烟治理 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落实设 施维护管理责任;家庭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油烟机。制订城区 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解决突出的油烟扰民环境问题。 试点建设 3 条以上餐饮无烟示范街,引导健康绿色饮食习惯。(责 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六)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 汰任务

1.2017 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排 污监控平台,实行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和污染排放等数据信息 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机动车环检站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机动 车环检和安检同步检测。(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17 年底前,基本淘汰剩 余的黄标车。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 报废。对高排放机动车限制行驶区域和时段(责任单位:市交 警支队) 3.提升燃油品质和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确保 2017 年底前 在全市范围内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展油品质 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责任单位:市 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重污染天气联合预测预报机制,根据本区域气象条件 和重污染天气状况,完善和修订《株洲市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健全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 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控制电力、钢铁、水泥、有色、化 工等重点行业应急期间污染物排放,明确不同行业减排措施的 具体工艺流程和停限产设备。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督 察,对应对不力的严肃问责。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对重 污染天气应对全流程的实时监控与效果评估,为决策和管理提 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市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 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不断强化多部门联 合执法检查,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 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强化企业施治。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要加 大投入,对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淘汰、工业企业重点工程治 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退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给 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 施进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 支持,拓宽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三)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 根据本年度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 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重点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 根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密切协调配合,有效推 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严格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预警预 报信息,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及科普知识,提高全 民环保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各 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公布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措施清单,及时公开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启动情 况,接受公众监督。畅通信息渠道,鼓励民间组织就涉气重大 环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2017 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实施的最 后一年,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部署要求, 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建立更为有效 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特 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查漏 补缺,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 求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延伸阅读:

青海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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