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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应用领域和总投资额双增 监管部门强调严禁借PPP变相举债

2017-08-07 08:55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林远关键词:PPPPPP模式环保PPP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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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市场普遍关注的项目落地率也在变好。从示范项目落地率来看,第一批和第二批示范项目已100%落地。截至今年6月末,第三批示范项目已经落地311个,落地率为60.6%,环比增加15个落地项目,落地率提高2.9个百分点;与去年末相比,增加91个落地项目,落地率提高17.7个百分点。从地域和行业领域来看,落地项目数前三位的地方是:山东、新疆和安徽,合计占落地项目总数的30.4%。落地项目数前三位的行业领域是:市政工程、交通运输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计占落地项目总数的64.3%。

警惕不规范现象引监管高度重视

虽然发展形势一片大好,但目前各地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惕。日前财政部专门就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召开了工作座谈会。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借债务,导致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甚至超过了警戒线,形成潜在的风险触发点。”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坦言,推广PPP模式的初心,是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提升管理能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而不是单纯地解决融资问题。当前PPP项目出现了变相融资等不规范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受制于既有经验,部分地方政府仍将其作为缓解债务压力的工具,甚至将部分债务项目包装成PPP项目,从而未能使用PPP政策引导产业环境,反而由于债务项目的包装,加大了PPP项目承担的债务风险。而公共服务PPP项目回报率较低,本身也存在回报风险。因此,控制PPP专项债的潜在风险,首先要根据PPP项目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

而监管部门对此也做好了应对部署。史耀斌表示,下一步,要严控“红线”。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所有项目都必须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

此外,史耀斌还强调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而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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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PPP应用领域和总投资额双增 监管部门强调严禁借PPP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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