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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2017-08-10 10: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体污染水专项科技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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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5、太湖流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估与综合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在“十一五”、“十二五”太湖流域各类污染源负荷和入湖污染物总量核算基础上,针对太湖十年治理过程中污染源结构变化特征,研究太湖流域各类水污染源(工业点源、种植业面源、养殖污染源、农村生活源、城镇生活源以及城市面源)排放特征,构建不同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微量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指纹数据库,阐明太湖流域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及入湖负荷时空特征。研究基于“水十条”及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考核目标要求的水环境容量和流域环境承载力,提出流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方法;在太湖流域水环境承载力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包括水、土资源综合调控,产业结构优化与污染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空间保护的太湖流域中长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调控策略。

考核指标:建立太湖流域不同类型水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指纹数据库;形成太湖流域水污染源时空动态图谱;制定基于水生态环境分区的流域水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方法,并形成技术指南(建议稿);提出包含水土资源调控、污染治理和生态圈层修复的中长期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调控策略。

课题6、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构建与业务化运行

研究内容:基于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太湖流域相关平台及系统的开发,研究各类水环境数据同化、交换与管理等功能,建设太湖流域多源异构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研究开发太湖流域入湖河流水质目标动态预警、污染源反欺诈识别等方法,建设基于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的太湖流域环保大数据分析系统;综合集成水生态功能分区水质目标管理、一企一档综合管理、生态红线地理信息系统、流域补偿考核结算等业务系统;研究太湖流域跨界区联合监测与监管技术,研究建立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责任界定规程、事故矛盾调处方法;建成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业务化运行。

考核指标:形成太湖流域大数据交换与管理技术和多维大数据清洗与处理技术1套,建成太湖流域环境数据资源中心1个;建成太湖流域多维环境大数据分析模型算法库1套;建设基于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的太湖流域环保大数据分析系统1套,主要包括研究重点污染源反欺诈识别技术并建成重点污染源反欺诈分析系统;集成整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管控各项技术和模型算法;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联合督查监管技术规范(建议稿)1个,形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责任界定规程、事故矛盾调处方法各1套;建成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1套,并实现业务化运行。

课题7、太湖流域生态引领区绿色发展综合示范

研究内容:依托太湖上游宜兴市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集成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水环境保护价格与税费政策示范研究、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试点示范研究等重要成果,研究引领区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过程中与现有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衔接、融合中的问题;研究优化引领区费改税政策落实措施、财政转移优先支付与环境补偿核算方法、河长制与一岗双责等制度实施及考核办法;开展太湖流域生态引领区绿色发展制度创新体系设计和实践,促进引领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构建小流域氮磷水质定量动态模拟预测-调控系统,建设氮、磷营养物质减排技术政策综合示范区。

考核指标:制定1套包含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的创新制度体系,在引领区业务化应用。

课题8、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集成研究

研究内容:太湖经过十多年的治理,水质得到了显著改善,分析研判太湖水生态系统演变过程和发展态势;梳理分析太湖流域在点源、面源、入湖河流、太湖湖体等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太湖从藻型生态系统向草型生态系统转化的水生态调控技术;总结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太湖流域各项目的研究成果,集成整装流域污染源控制、生态修复、湖泊水华预警等成套技术,根据太湖流域环境问题的特点,研究成套技术在太湖流域的适用性和筛选应用条件,提出成套技术推广应用方案;总结集成太湖等相关研究成果,构建我国大型浅水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理论与方法。

考核指标:提出太湖水生态系统演变趋势与水生态调控技术途径、指标;形成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管理成套技术应用工具包30套以上;提出太湖流域成套技术推广方案;提出中国大型浅水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理论与方法。

课题9、太湖流域浙江片“五水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与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推广应用(独立申报课题)

研究内容:梳理分析浙江“五水共治”水环境治理技术与管理政策制度短板,以水专项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水生态功能分区为基础,识别片区水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建立区域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其数据库,构建分区分类、差异化的水质目标管理技术体系。研究控制断面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双达标”的水环境承载力、基于水质目标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及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基于“五水共治”实施现状,研究建立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五水共治”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五水共治”联动协作、共建共享的长效管理创新机制。以水专项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为抓手,集成应用污水总氮总磷深度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氮磷减排、水生态健康重建以及水环境承载力核算、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等技术,建设以水污染控制技术为支撑、水环境管理技术为保障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智慧监管综合示范区,推动两大技术体系在省域内推广应用,助推“两山理论”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浙江省国家“水十条”考核指标全面实现,为我国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典型示范、“浙江样板”和“浙江智慧”。

考核指标:建立太湖流域浙江片区13个区县的污染源清单及数据库;构建分区分类、差异化的水质目标管理技术体系;颁布1套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控制断面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双达标”考核办法;制定1套“五水共治”联动协作、共建共享的长效管理政策机制,为政府采纳应用;形成地方水环境保护法规和规范标准3项以上;建设水污染控制技术体系为支撑、水环境管理技术为保障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智慧监管综合示范区,应用面积达到1000km2;示范区地表水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两大技术体系在省域内推广应用。

课题10、水专项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二次开发与市场化推广研究(独立申报课题)

研究内容:针对太湖等我国南方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市场需求与环境管理要求,以水专项关键技术成果为核心,通过产业化二次开发与产业联盟集成创新,在废水深度脱氮除磷、毒性削减与再生利用以及水源地水质安全智能监测等方面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市场应用前景的新材料、新产品及国产化装备;通过整合“政-产-学-研-用-金”各方面优势资源,建成重点辐射我国南方地区的水专项成果孵化器与产业化推广平台,打造我国南方地区水专项环保技术信息交流与市场交易中心;建设水专项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创新技术代运营或第三方服务模式,推动水专项成果在太湖等我国南方地区重点流域大规模市场化推广应用,探索水专项成果在我国南方地区进行产业化推广的模式及路径。

考核指标:在废水深度脱氮除磷、再生利用及毒性减排、水环境安全智能监测等方面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材料与新设备3套以上,提交规范化技术工艺包2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专利等成果转化达5项以上;在太湖等我国南方地区建成水专项环保技术信息交流平台与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1个以上,建立废水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再生利用产业技术战略创新联盟1个以上,建设重点辐射我国南方地区的水专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广平台1家以上,培育孵化企业10家以上;建成推广应用工程达20项以上,处理废水量达10万吨/天以上,产业化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四、实施期限

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五、经费来源及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2.8亿元,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课题6、9、10地方配套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5:1,其中,课题6地方配套经费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协调落实,课题9地方配套经费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协调落实,课题10由产业化相关企业或产业化平台所在地方地府负责落实,主要用于支持产业技术联盟、水专项成果孵化器与产业化平台等建设。

六、组织实施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课题1、2、3、4、5、6、7、8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1.8亿元),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协调实施(其中课题8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协调实施);课题9(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0.5亿元)以课题为单元单独申报,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协调实施;课题10(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0.5亿元)以课题为单元单独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

(三)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

课题1、流域水环境管理经济政策创新与系统集成2018ZX07301007

一、研究目标

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实施对环境管理的科技需求,立足中长期水环境管理的战略需求和解决当前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环境经济政策缺乏有效系统集成、环境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研究建立水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流域水环境经济政策体系,集成流域水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工具包,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二、考核指标

科技管理方面,突破并形成工业源差别水价核算、领跑者标准制定、环境税费税率核定方法、污泥处理处置差异性成本核算、畜禽养殖补贴标准测算、再生水综合利用成本核算、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基于流域水生态服务的生态补偿核算等8项关键技术;发布水环境经济政策实施的费用效益分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社会化服务补贴标准测算、覆盖全成本的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方法和水生态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等4项指南或规范;形成运用经济政策促进工业、农业、城镇生活污染源防控、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价格补贴机制与激励对策的指导意见4项。

系统应用方面,形成针对工业源、农业源、城镇源的污染防控、污泥林地利用土地改良经济政策方案4套,并在典型地区开展应用;完成“十一五”以来水专项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水价政策等环境经济政策评估与集成,提交评估报告1份;提交集成包括水环境经济政策筛选、评估、验证、优选、推广的流域水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包1套,并在京津冀地区或太湖流域进行综合示范应用;构建跨界流域生态补偿业务化应用平台、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平台,并在典型地区进行示范应用;建设污泥产品应用林地利用示范工程和土地改良示范验证工程面积各10ha。

三、研究内容

国家水环境经济政策集成与创新研究。评估水专项中环境经济政策对水质目标改善的作用,集成水环境经济政策成果,凝练构建一套针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按目标要求-手段类型-作用对象思路,构建一套集成环境经济政策筛选、评估、验证、推广的全链条水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包,在京津冀地区或太湖地区选择1-2个地区开展环境经济政策的集成与验证应用;研究发布水环境经济政策实施的费用效益分析指南,并进行水环境经济政策案例应用验证,提出推进水环境质量目标改善的政策建议以及集成验证地区水环境经济政策应用方案。

工业源防控的水环境经济政策集成与创新研究。基于达标成本和效率分析,评估现有研究政策实施成果,集成研究提出一套激励和处罚并重的工业源防控经济政策解决方案;选择工业污染源防控典型地区,重点研究提出一套利用差别化水价、环保领跑者、环境税费等组合型经济政策方案,促进工业源环境管理绩效提升;研究提出一套利用绿色金融和环境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政策方案,并在重点流域典型地区开展验证示范应用。

城镇污染防控的经济政策集成和创新研究。集成城市水环境管理的经济政策研究成果,研究提出基于全成本要素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分担机制,提出污水再生水综合利用的综合水价解决方案,在京津冀和太湖分别选择1-2个城市开展应用验证。

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控的经济政策集成与创新研究。针对农村生活、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不同类型的农业面源,评估现有研究政策实施成果,集成研究提出一套农业面源控制的经济政策方案;选择1-2个地区,重点突破分散式、小规模的农村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的经济政策制定技术,提出一套主要包括补贴机制、市场化商业模式的农业面源控制经济政策方案并进行验证。

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政策集成和创新研究。评估现有政策实施成果,集成研究提出一套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面向山水林田湖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开展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方法研究,以及水生态环境资本化途径与模式研究,提出将水生态环境资产纳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技术方法和路径,形成一套水生态环境资产核算和资本化的政策方案;开展基于水生态服务功能的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技术方法集成和评估研究,提出一套基于水生态服务功能的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方案,并在典型地区开展应用验证。

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经济政策集成创新研究。构建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技术体系、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方法体系、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产业化全链条运行机制;提出适用于不同类型林地利用和土地(沙化地或矿山)改良的污泥产品的技术方法及污泥产品工程化应用措施方案、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策略和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和集成污泥林地利用及土地改良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税费优惠政策、价格补贴机制、激励对策的经济政策解决方案;在京津冀开展应用验证,建设污泥产品应用林地利用示范工程和土地改良示范验证工程。

四、实施期限

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五、经费来源及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0.4亿元,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

六、组织实施方式

以课题为单元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需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具备对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水体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主题的“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成果进行技术集成的能力。

(四)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

课题1、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广2018ZX07402005

一、研究目标

针对精细化工行业废水高盐、高浓、难降解等特征,在“十二五”单项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研发基础上,通过典型工程示范应用,建立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形成关键技术指南规范,研制标准化成套装备,解决制约我国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难处理与废盐缺乏资源化技术的瓶颈问题,有力提升区域控源减排能力,支撑“水十条”治理目标实现。

二、考核指标

建设精细化工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技术示范工程2项以上,规模5000吨/年废盐实现资源化,处理费用低于200元/吨,回收资源化盐产品和废水无害化处理水平分别达到盐工业标准和环境行业排放标准;制定预处理、浓缩和干燥(焚烧)、资源化等关键单元技术规范3项,申请发明专利6项以上;形成高含盐、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成套技术2项以上,制定相应技术指南2套以上;带动产值不低于1亿元。

三、研究内容

针对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处理难点问题,通过集成废水预处理、浓缩和干燥(焚烧)、盐份资源化利用等单元环节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在精细化工高盐、高浓有机废水处理典型工程进行综合示范,形成精细化工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与成套设备。其中,预处理阶段集成高效吸附、高效氧化关键技术和装备,高效削减废水COD浓度;浓缩阶段集成电渗析离子膜或新型机械蒸汽再压缩关键技术及装备,实现浓缩减容处理;在盐份资源化阶段可考虑结晶、电解等资源化技术;有机残液采用焚烧(热解)无害化处理技术,形成高盐、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预处理-盐水直接资源化利用或有机废水预处理-浓缩-焚烧无害化整装成套技术,并进行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广,实现精细化工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规模化无害化处理和无机盐资源化回收利用。

四、实施期限

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五、经费来源及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不超过0.3亿元,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配套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5:1,配套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工程建设。

六、组织实施方式

以课题为单元组织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申报单位需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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