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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

2017-08-11 08: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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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

(一)各监测项目监测技术人员应经过考核持证上岗。现场测试中所用的仪器设备均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二)便携烟气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应放置在水平无振动的平台上;每次测试需开机预热稳定,在每个工况、每个断面进行测试前应使用标准物质(标气)进行校准,同时对其采样、导气以及预处理和分析单元等环节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数据有效。测试结束后用纯氮(或者空气)进行吹扫清洁。

(三)监测过程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浓度应接近所测烟气排放的实际浓度,同时均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国家一、二级)标准气体生产企业提供,其不确定度不超过±2.0%。

(四)现场监测中各监测项目的采样和分析操作程序、质控措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测试取得的全部监测数据均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审批人审定、签发。

七、现场监测条件

(一)系统运行

监测期间,锅炉本体运行根据当日监测负荷需要,维持在相应负荷工况下稳定运行。测试期间,尽量不进行磨煤机切换、燃烧器调整、风量调整、所有设备吹灰等影响锅炉运行参数稳定的操作。如有重要设备操作或检修,请及时通知监测人员。在监测期间,锅炉负荷、氧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等应保持稳定。

(二)机组状态

烟气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在监测开始前应经历一段时间的调试和稳定运行,使之能达到较好的稳定运行状态,满足监测要求。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台账、运行记录等。

(三)现场条件

1.各检测断面均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平台面积不小于1.5m2,并设有不低于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的宽度(平台外侧到烟道壁或排气筒外壁的距离)应至少为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4,但不得小于2m,确保监测人员有足够的工作面积和设备可操作空间;防护栏杆结构要求及扶手、中间栏杆、立柱、踢脚板等材料的要求参照GB4053。

2.当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不超过2m时,可使用固定式钢直梯到达采样平台;当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大于2m时,基准面与采样平台之间必须建设固定式钢制斜梯、Z字梯、旋转梯或升降梯。爬梯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大于45°,爬梯防护护栏高度不低于1.2m,爬梯梯级长度不小于900mm,宽度不小于200mm、高度不大于200mm,其他建设参数参照GB4053执行。当采样平台高度大于40米时,机组应设置通往平台的电梯、升降梯或其他安全、便捷的设施。未建设电梯或升降梯企业,当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超过20m时,必须设计并建设安全、便捷的监测设备电动吊装装置。

3.各测试断面上的采样孔设置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同时设置法兰或焖盖等,确保测试时能顺利开启所有测试断面的全部试验采样孔;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220V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为监测设备提供足够的电力;设置接地装置和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雨天气发生雷击。

八、监测报告编写

基于现场监测及CEMS检查结果,监测机构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结论应包括:

(一)监测的各种工况负荷下,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能稳定达到我省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处理设施效率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二)CEMS比对监测是否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规定要求,以验证CEMS设备性能的符合性及评估CEMS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浙江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一、总论

项目背景,编制依据,执行标准。

二、项目区域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

三、项目基本概况

3.1现有项目概况,包括现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主要环保措施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执行情况。

3.2超低排放机组改造工程,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路线及建设与改造方案,应主要介绍除尘、脱硫、脱硝建设与改造,简要介绍引风机等配套设施改造,并进行改造前后性能指标对比。

3.3超低排放改造前后工程对比。

四、监测结果与评估

4.1监测项目及方法。

4.2监测期间工况和现场质量保证,监测期间工况及煤质、现场质量控制。

4.3监测结果与评估,总排口测试结果与评估,除尘系统监测结果与评估,脱硫系统监测结果与评估,脱硝系统监测结果与评估。

4.4电厂CEMS数据有效性分析,比对时间、比对位置、比对项目,比对分析考核要求,CEMS仪表参数,比对结果及分析和比对结论。

五、超低排放运行状态及稳定性评估

评估时段的选取(包含启停机时段及仪表标定时段的分析),及稳定性评估的规范要求。

5.1稳定性评估总体要求,应包括稳定性评估方法和稳定性评估期运行参数分析。

5.2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性能评估,总排口烟尘浓度统计,除尘系统烟尘脱除效率的分析与评估,改造前后烟尘减排效果的分析与评估,除尘系统烟尘排放浓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5.3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性能评估,总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的分析与评估,脱硫系统二氧化硫脱除效率的分析与评估,改造前后二氧化硫减排效果的分析与评估,脱硫系统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5.4超低排放脱硝装置性能评估,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统计,脱硝系统氮氧化物脱除效率的分析与评估,改造前后氮氧化物减排效果的分析与评估,脱硝系统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5.5超低排放运行状态分析。

5.6超低排放运行长期稳定性评估。

5.7小结

六、超低排放系统经济性分析

6.1环保设施建设投资分析。

6.2改造后运行费用分析,包括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尘系统和其他运行费用。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

7.1评估结论,简述项目改造概况、超低排放设施性能分析及结论、监测概况及结论、DCS/CEMS记录比对结论、超低排放稳定性评估和机组超低排放稳定性评估结论。

7.2评估建议。

延伸阅读:

重磅!环保部征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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