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3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区域完成钢铁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8年底前,全国其他地区完成钢铁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水泥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二、发证范围
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其中,独立粉磨站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行业开展行政区域内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前核发完毕。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实施准备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的组织实施,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的申请时限、核发机关、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并报我部备案;组织指导地级、县级环保部门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有核发权的地方环保部门要尽快开展企业调查摸底,明确钢铁、水泥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各地要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
(二)指导企业申报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排污许可管理规范性文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指导企业在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p.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限之前到核发机关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规范审查核发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按规定在信息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10.102.36.1/permit/login.jsp)上审核企业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依据HJ846-2017、HJ847-2017明确许可事项及环境管理要求,按程序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四)集成管理要求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管要集成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的环境监督管理要求。审查考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即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核算应采用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排放量。经核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实际排放量是征收环境保护税及企业报送环境统计数据的依据。污染物排放数据核算方法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一致的,应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
(五)强化环境监管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制定监管计划,尽早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鼓励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开展排污口信息化及移动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和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确保按证排污。各级环保部门应于2018年开展水泥工业企业和“2+26”城市及重点区域钢铁工业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监管执法,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水泥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依法依规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媒体等参与监督。
(六)落实报告制度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依法监督相关企业履行法律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台账记录,并按期在信息平台上报送执行报告。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应记入信息平台。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和台账记录或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我部将定期在信息平台上公布未按期报送执行报告的企业名单,并抄送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6﹞8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建立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企业按期申报,环保部门未能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应当加大督办力度。各地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围。
(二)加强培训宣传
我部组织开展国家层面的培训,各地要尽快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公众宣传排污许可证实施要求。
(三)及时报送信息
省级环保部门应于2017年9月底前,将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计划及初步调查摸底清单通过信息平台报送我部,其中非重点地区省级环保部门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计划及摸底清单应于2017年年底前报送。2017年10月开始,我部将每月公布各省(区、市)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抄送: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7日印发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为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现予印发。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
近期,江苏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从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获得《高端功率器件晶圆研发生产新建项目》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评一证”)。这标志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水务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从“两证衔接”(排污许可和环评有机衔接)模式成功升级至“两评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HJ1038-2019)。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日前,北极星发布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8月23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周曙光就云南省2017年以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做了通报。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省环保厅法规宣教处处长陈丽主持发布会,省排污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议的回复来信:针对上半年已发证企业的证后监管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根据《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该检查侧重于无证排污,自行监测等内容,对于企业是否编制了台账,是否编制了执行报告并上传系统等要求不纳入检查内容,客观上造成了地方管理部门及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十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提出,推动绿色制造升级。试点推广企业用水等核定和确权,完善用水、排污权的等级、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各项污染源管理制度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落到实处,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咸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咸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全文如下: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现将《咸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印发
日前,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全文如下: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黄牌”重点排污单位韩城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84.62%,超标污染物COD、氨氮、总氮;神木市国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41.76%,超标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4年第一季度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昌富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31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包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根据《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晋环监控函〔2019〕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