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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2017-08-29 09: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排放许可制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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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4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项目与频次

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项目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9执行。

7.3.2.5石油化学和合成树脂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项目与频次

石油化学和合成树脂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项目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10执行。

7.3.3废水排放监测

7.3.3.1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监测点位、项目与频次

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项目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11执行。

7.3.3.2石油化学和合成树脂工业排污单位监测项目与频次

石油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项目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12执行。

7.4采样和测定方法

7.4.1自动监测

废气自动监测参照HJ/T75、HJ/T76执行。废水自动监测参照HJ/T353、HJ/T354、HJ/T355和HJ/T356执行。监测数据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时,按照HJ/T212要求实时上传监测数据。

自动连续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开展手工监测,监测数据应及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7.4.2手工监测

有组织废气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GB/T16157、HJ/T397执行。无组织排放采样方法参照HJ733、HJ/T55执行。废水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HJ493、HJ494、HJ495和HJ/T91执行。

7.4.3测定方法

废气、废水污染物的测定按照相应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执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5数据记录要求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按照HJ819执行。

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7.6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HJ819要求,排污单位应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建立自行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

7.7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排污单位应按照HJ819要求进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延伸阅读:

环保部发布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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