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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件环境法领域的大事儿。
9月1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正式揭牌,这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高校合作成立的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法研究的机构,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成立。
生态资本论应邀参加了这个揭牌仪式。那么,这个研究基地,主要是研究哪些问题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介绍说,该机构建立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推动全球环境法治的研究、培训和能力建 设,促进环境法方面的南南合作,特别是亚非国家的环境法治合作,并为中国参与国际环境法治合作提供战略性咨询,为世界环境法治发展提供智库资源。
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环境法治研究、环境法教育和培训、开展环境法南南合作、进行“全球环境法治指数”研究,探讨全球和世界各国环境治理所面临的环境法热点问题,推动全球环境法律问题的解决。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埃里克 索尔海姆认为,中国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环境法研究基地成立是联合国环境署与中国的一次重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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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现状
这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法在和国际环境法学界交流过程中,要借鉴国际经验。
虽然有索尔海姆的肯定,但我们要认清这样一个现实:环境法是我国30年来法制进程最快的领域,建立在环境法之下的公益诉讼与司法实践,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其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
自2015年环境法修订后,环境公益诉讼数量飙升,环境损害责任人也付出了百万乃至上亿元的巨额赔偿金。应该说,公益诉讼案件在增多,这也是当下中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必然结果。
2017年8月28日,备受关注的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调解结案,8家被诉企业承担五亿多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创下了公益诉讼的纪录。
在我看来,区区5亿元的修复资金和600万赔偿金,对于长期排污的8家企业来说,仍然太轻了,而且这样的赔偿很难还沙漠一个清白。
与我们多如牛毛的环境污染案件相比,实际发起诉讼的还非常少,严重不合比例。虽然近年来环保督查一再加强,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对环境污染人人喊打的氛围,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并不是根本性的解决手段。
在经济社会中,环境污染一定是高频率发生的,无论行政执法手段多么先进、执法频率多么密集,总是有人要钻空子。这时候,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发起诉讼,让责任人随时吃官司,才能增加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污染事件发生率。
那么,我们的环境公益诉讼为什么太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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