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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09-14 10:07来源:太原市政府关键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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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为了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监督责任,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各县(市)住建部门、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及《太原市住建委2017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并住建字〔2017〕146号)、《关于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并住建字〔2017〕147号)的情况。

(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3、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

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二)住建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制定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情况;

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备案,专项监督验收情况;

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统计报送情况;

4、组织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培育建设情况;

5、开展绿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情况;

6、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三)参建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1、建设单位

是否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是否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节能标准委托设计;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要求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备案程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实体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设计单位

是否按照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专项设计;是否进行节能指标的验算,对窗墙比、冷桥、遮阳等部位是否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准的落实;是否达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有无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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