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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不搞大拆大建

2017-09-26 09:16来源:晶报关键词:海绵城市雨污分流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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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台风频发,不断考验深圳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昨日,深圳市人大代表约见座谈会将话题对准城市内涝与治污问题。会上,省市人大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直面难题,解析要害。

焦点1

人大代表:雨污分流何时完成?

部门回应:2019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5938公里规划建设

“雨污分流根治原来有个三年计划,正在推进中。何时才能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市人大代表李继朝首先提出问题。

对此,市水务局副局长、市三防办主任钟伟民回应,按照最初的污水管网建设规划,深圳需在2025年新建污水管网5938公里,后来一再提前进度,最新要求是要在2019年底完成,这是宏观层面的。

具体到每个项目进度,市水务局技术处处长梁毅表示,治污最理想方法是源头收集污水,目前正在分计划推进,“一是污水管网建设。5938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规划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外,这部分大体进度为2015年建设300公里,2016年1033公里,2017年截至目前已建1152公里,进展很快,2017年计划建成1650公里,力争在2019年底把5938公里建完。二是小区排污的正本清源。以往一年大约只能完成300个小区,今年计划完成1412个。此外,要求各区对辖区进行系统清查,看还有哪些小区需要进行清源,把不能雨污分流的小区梳理出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原特区外的,按照工作计划2019年底全部做完;原特区内,原先建设的截污点如果不进行改造,源头收集污水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因此打算和水务集团联合,把截污点彻底清查,做出改善方案。”

焦点2

人大代表:海绵城市如何建设?

部门回应:因地制宜,不大拆大建

围绕深圳建设海绵城市话题,会上代表们也争先发问。“海绵城市这个概念不错,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有地挖坑蓄水,深圳用地紧张,如何争取空间建设海绵城市?”省人大代表刘林抛出疑问。

市海绵办主任曹广德表示,去年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落实海绵城市要求,老项目改造时有条件地加入一些海绵城市的指标,这个技术指标是70%。在公园可以提高到85%,在有些地区地理条件无法达到的,可以降到55%,因地制宜,不能说为了达到指标,到处修建,为了海绵而海绵。其次分区规划,将光明新区作为试点区,并把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结合起来,不另起炉灶。总之,海绵城市建设是立足城市建设,立足生态要求,不会为了项目专门大拆大建。

“那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实际效果如何?”市人大代表曾俊英追问。

曹广德举例说:“光明试点79个项目,今年为止完工21个,完成30%左右,已经完工的项目我们做了监测,道路面源污染去除率达50%以上。还有新建的香蜜公园雨水收集起来循环使用,可以替代自来水。”

延伸阅读:

任南琪:海绵城市总体思路及技术措施

原标题:海绵城市建设不搞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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