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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新预案有哪些变化?

2017-10-09 09:31来源:太原环保发布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太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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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新修订的《太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新版预案落实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的要求,进一步加严了应急减排措施。

新《预案》有哪些变化,请看详细解读

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

新版预案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12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

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预警门槛较原来有所降低

蓝色预警中首次增加强制性措施。

过去启动橙色预警时才要求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在新预案中则提前到了黄色预警,明确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明确了预警发布时间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验,坚持提前预警,提前响应,会更好的达到“削峰降速”的效果,新《预案》明确提出原则上预警信息应提前24小时发布。

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原标题: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启动哪种预警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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