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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走进水俣公约及缔约方大会

2017-10-11 09:12来源:化学品和废物国际公约区域履约作者:谭全银关键词:水俣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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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范围内正式生效。中国作为最早签署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于同日发布了公约2017第38号《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宣布了《水俣公约》在我国的正式生效。2017年9月23至29日,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就缔约方大会议事规则、财务机制、技术事项、工作方案和预算等众多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谈判,有力的推动了《水俣公约》的进程。

《水俣公约》正在各国如火如荼的推进着。为什么要签署《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其内容和义务是什么?何为缔约方大会?《水俣公约》有区域中心吗?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论述,努力为读者勾勒一副完整的关于《水俣公约》的形象。

《水俣公约》生效海报

1 汞有什么危害?

汞,俗称水银,是一种有毒的重金属。汞可在大气中作远距离迁移,亦可在人为排入环境后持久存在,同时可在各种生态系统中进行生物累积,还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汞的大量使用和排放,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为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免受汞及其化合物人为排放和释放的危害,2013年10月国际社会就具有全球法律约束力的汞文书文本内容达成一致,并将其命名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水俣公约》)。

《水俣公约》网站

延伸阅读: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召开 中国代表团与会

原标题:专家解读 | 走进水俣公约及缔约方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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