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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2017-10-11 11:0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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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点带面,统筹有序推进

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将城市建设成为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等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新建改建海绵型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实现雨水源头控制。

鼓励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可结合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可结合实际情况,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可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可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进行建设,充分发挥雨时调蓄、旱时绿化灌溉功能。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充和道路清洗保洁等。

2.优化城市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

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对城市绿地与广场统筹开展竖向设计,以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可结合景观要求和人民群众活动需求,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提高城市绿地与广场的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3.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

转变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对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对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对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的道路,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对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4.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要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体和雨水湿地、湿塘等设施调蓄和净化初期雨水,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强化水系连通,保护现有湿地,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5.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根据新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修编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摸清地下排水管网数据以及雨洪期管网内流量,切实加快推进老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治理,加强泵站能力建设,做好雨水管网和周边海绵体、海绵设施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三)建设任务分解

2017年,全市要完成临汾市规划三街改造、涝洰河润州园、侯马市康城西路和霍州市南涧河湿地公园等12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海绵城市3.57km2,使全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达到11.14km2。

2018年起,市区、霍州市和侯马市要全面按照已批复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海绵城市建设有序开展,力争到2020年底,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总面积达到21km2,其中:市区河西新城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9.7km2,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9km2,东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6.4km2;霍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2km2,侯马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1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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