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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2017-10-11 11:0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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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项目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等部门要强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管,实现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规划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和要求纳入“一书两证”审核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施工许可范围,施工图审查阶段要重点审查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施工图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管理规定;强化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施工监管,建立施工阶段巡查监管与不定期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将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要求纳入施工监理范围,重点监理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和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是否符合规定,透水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防止地下施工不当出现“假海绵”。要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竣工验收的重点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验收雨水的渗滞、调蓄和利用设施,检查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和雨水滞留设施的透水性和透水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场地的竖向关系是否合理,不满足要求的,不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四)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群众养成生态环保的用水习惯,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综合能力。积极参加海绵城市建设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为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长:闫建国副市长

副组长:刘玉平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杜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王青丽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余瑞金市经信委副主任

苏志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才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乔卫东市规划局副局长

程丙春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贾长宏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曹明兰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宝灵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许学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建军市气象局副局长

孔令泽尧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林玉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杜敏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人方便开展业务。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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