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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12 08: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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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继续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和改造,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和粪污综合利用三大工程。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以有机肥加工及沼气工程为主要途径,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生态养殖模式。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61)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加强灌溉水水质监测,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严禁将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等

3.减少生活污染

(62)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中的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50%。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害化评估;2017年起,启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摸底调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及时进行清理或整治后封场处理,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3)对达到服务年限的垃圾填埋场,要及时进行封场处理,并由垃圾填埋场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就封场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开展评估监测。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64)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66)继续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67)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资源化利用,在城市建设、住宅建设及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推广示范。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环保局

(68)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69)减少过度包装。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

(70)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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