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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保部印发《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规则》并成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2017-10-12 09: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重污染环境保护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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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季度考核在每季度结束月份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

(一)个人总结。填写《攻关工作考核表》。

(二)组建考核小组。攻关联合中心负责组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攻关联合中心领导与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组成。

(三)形成考核报告。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工作总结等情况进行打分,形成考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 攻关联合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报攻关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大气攻关任务和参与单位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互联网进行公布,并通报至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纳入科研诚信统计范畴。

第二十七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攻关联合中心提出调整和增补建议,报攻关领导小组批准:

(一)攻关联合中心因工作需要提出增补或调整建议;

(二)一次考核不称职;

(三)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申请;

(四)接受在国外逗留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访问、工作、定居等邀请;

(五)不再从事本领域研究工作,或因工作调动不宜再作为攻关任务负责人;

(六)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等;

(七)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第五章 保密和廉洁自律

第二十八条 参与攻关的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的相关要求,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第二十九条 参与攻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附:1.工作承诺书

2.攻关工作考核表

附1

工 作 承 诺 书

本人愿意参加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本次攻关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对攻关过程中的意见和成果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攻关工作获知的国家秘密和项目规定的保密事项;

四、严格履行工作规则中关于现场工作时间、学术交流、公众解读、资源共享与产权保护、会议纪律、考勤考核的工作要求;

五、服从攻关联合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守攻关工作规则;

六、服从攻关联合中心关于攻关任务、经费和负责人的动态调整与安排。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攻关联合中心的处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2

攻关工作考核表

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规则

延伸阅读:

继“1+6”之后 环保部又出了个“1+X” 为蓝天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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