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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18 11: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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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荆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到2020年,全市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及有机污染集中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文如下:

《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18日

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到2020年,全市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及有机污染集中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二、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

(一)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及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另列)

(二)科学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建立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及时反映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三)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纳入耕地红线管理。禁止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及有关项目占用隔离保护带。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

任何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对过度施用化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要限期治理修复。(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对工艺落后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搬迁。(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参与部门: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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