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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济南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年)》(附项目)

2017-10-26 09:0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节能改造清洁取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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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印发了《济南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方案提出淘汰低效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外热入济”余热利用。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7—2020年,我市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1.53亿平方米,其中城区改造面积10015万平方米,实现100%清洁取暖;城乡结合部及县城改造面积2314万平方米,实现100%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取暖;农村地区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10.5万平方米,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全文如下:

《济南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7日

济南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空气质量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立足我市取暖现状和发展趋势,以治理雾霾、改善空气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清洁能源供热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手段激活市场资源,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措并举,重点针对城区及城郊,积极带动农村,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取暖方式,切实发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试点目标及路径。2017—2020年,我市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1.53亿平方米,其中城区改造面积10015万平方米,实现100%清洁取暖;城乡结合部及县城改造面积2314万平方米,实现100%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取暖;农村地区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10.5万平方米,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主要采取六大技术路径:一是“拆”,2017年拆除全市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二是“引”,实施长距离外热引入;三是“联”,利用互联网技术,以燃气三联供为主热源,做到多能互补,清洁高效供暖;四是“改”,继续实施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是“换”,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商河县、济阳县、章丘区等地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更换供暖方式,其中商河县力争建成全国“冬季清洁取暖无煤化示范县”;六是“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鼓励利用地热、电、天然气、大型沼气替煤等。

二、重点任务

3年试点期内5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7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亿元,市级配套财政资金5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94亿元。按照六大技术路径部署工作,重点支持燃煤锅炉淘汰及超低排放改造、长距离外热入济、区域能源互联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城乡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等,以技术引领项目,完善后期运营维护,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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