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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1-01 08: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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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咸阳市政府印发了《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全文如下:

《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现将《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咸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全省总体方案,省、市协同于2017年底,建成全省、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区)域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二)深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省、市协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等参与)

(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力争2018年底前协同全省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四)严格依法治“土”。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中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研究制定政府有关规章制度。(市法制办牵头,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五)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机化工、煤化工、电镀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建成城区等区域,确定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重点进行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六)强化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督办。(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延伸阅读:

全文|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计划(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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