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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7-11-13 09: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转运站渗沥液收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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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通风除臭系统

3.4.1通风除臭系统运行前应检查系统内各设备和通风管道,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电源连接、管道及设备密封、阀门开度、风机和泵转动方向、除臭剂液位等,确保整个系统完好。

3.4.2采用生物除臭工艺的,系统运行前应先对除臭微生物进行培养,并配置好生物喷淋液。采用化学洗涤除臭工艺的,系统运行前应先配制洗涤液。

3.4.3风机开启后应调整风机及各排风罩(口)的风量,使各排风罩(口)均达到良好的抽排效果,然后根据排气流量调节除臭剂喷淋量。

3.4.4在除臭设备运行初期,应通过对喷淋(滴滤)液的检测,确定喷淋(滴滤)液的新液补充量和补充频次以及排污量和排污频次。

3.4.5在生物除臭设备运行初期,应每月检查一次微生物生长情况。

3.5渗沥液收集与处理

3.5.1每周检查一次渗沥液收集沟槽,如有淤堵应及时清理。

3.5.2每天检查渗沥液集液井(池),确认液位自动控制装置和抽水泵是否能正常工作。未安装液位自动控制的应根据集液井(池)的液位及时开启抽水泵。

3.5.3渗沥液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垃圾转运站,应定期清掏排水检查井,检查排放管是否堵塞,发现堵塞及时清理。

3.5.4渗沥液在转运站内处理的,渗沥液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配备专职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对渗沥液处理站进行运行管理。

2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根据渗沥液处理工艺流程优化配置。

3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提前接受渗沥液处理工艺和设备集成供应商的培训。

4渗沥液处理设施应与垃圾转运系统同时启用。

5应先启动生物处理工段,生物处理工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先在生物反应设施内注入渗沥液并投加一定量活性污泥和营养物质对污泥进行驯化。待污泥达到一定浓度时向生物反应设施内连续缓慢注入渗沥液,使微生物慢慢适应渗沥液的生长环境。

2)逐步增加渗沥液的注入量,并通过投加碳源物质来调节C/N比,控制其它运行参数,直至渗沥液流量达到额定处理量,出水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应根据工艺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生物反应设施运行操作技术要求对生物反应设施实施日常运行管理和工艺参数调节。

6设置厌氧反应器的转运站,厌氧反应器的运行操作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反应器启动前应详细检查沼气收集容器和管道的气密性,对漏气点采取密封措。

2)向厌氧反应器加入一定量的稀释渗沥液和接种污泥进行污泥驯化。待接种污泥适应渗沥液环境后,逐步增加渗沥液进水量,直至达到渗沥液原液的设计进水量。

3)厌氧反应器运行期间应控制好反应器内污水的温度、PH值和容积负荷,确保COD去除率达到设计要求。

4)应定期检查厌氧反应器上部有无浮渣,如有浮渣及时清理。

3.6环境监测

3.6.1转运站运行前应对转运站的本底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附近地表水(如有)、大气、噪声等。

3.6.2转运站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附近地表水(如有)、排放污水、集中排放气体、大气、噪声等。

3.6.3大型转运站宜配备环境监测人员,未配备监测人员的转运站应委托专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3.6.4地下水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半年1次,监测取样点应为站内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COD、NH3-N、电导率、色度等。

3.6.5地表水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半年1次,监测取样点应不少于3个,监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COD、NH3-N、电导率、浊度等。

3.6.6大气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监测点不应少于4个,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颗粒物浓度、臭气浓度等。

3.6.7转运站内噪声可实施连续监测,监测点应布置于噪声重点控制区域。

3.6.8转运站内有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应对渗沥液处理排水进行监测。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按照在线监测的要求对渗沥液排放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应对渗沥液处理排水进行监测,重要指标的监测频次不应少于每天一次,次要指标可根据需要确定监测频次。

3.6.9应根据当地气候特征,在苍蝇活跃期监测重点区域的苍蝇密度,监测频次不应少于每月2次。

3.6.10环境监测资料应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4维护保养

4.1垃圾进站计量

4.1.1应按计量设备维护保养要求按时对其维护保养,使垃圾计量系统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4.1.2应定期检查地磅秤台四周间隙和基坑,及时清理间隙和基坑内的异物和积水。

4.1.3宜每季度检查一次限位间隙,如不合适应及时调整,限位螺栓与秤体不应碰撞接触。

4.1.4定期检查各接线是否松动,折断,接地线是否牢靠。

4.1.5称重显示控制器超过一个月不用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通电检查,以免受潮或其它不良因素影响可靠性。

4.1.6应保持计量显示器和计算机室清洁,避免强电磁干扰。

4.1.7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操作人员不得自行拆机检修。

4.1.8保持秤台表面清洁。连接件应每半年清洁保养一次。

4.2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4.2.1应定期检查垃圾卸料门,对转动部件定期上润滑油,对易腐蚀部位

4.2.2每天对卸料区域地面进行打扫或冲洗,保持地面清洁。

4.2.3垃圾给料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2所有润滑部位,应按规定加油润滑。

3每天作业完毕后应检查设备各传动部件和连接部件,有问题及时解决。

4.3垃圾转运系统

4.3.1每天定时清除压缩机机体和垃圾箱底座上的杂物,保持设备的清洁。

4.3.2应定期向推板滑道、锁钩滑道和其它运动部件滴抹润滑油(剂)。

4.3.3液压动力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液压油箱内油位、油温是否正常;

2液位偏低时应首先检查液压油系统是否漏油,如发现漏油应及时修复,并添加液压油;

3运行过程中液压油油温不得超过60℃。

4.3.4每天检查行程开关、接近开关是否保持正常状态,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4.3.5不得用水直接冲洗油泵电机、电磁阀、行程开关、接近开关、液压油箱等电气设备。

4.3.6应定期检查电源线和控制系统接线是否有松动,并应保持电控操作台清洁干燥。

4.3.7每天垃圾集装箱使用完应对集装箱内、外部进行清理,去除残存垃圾和污物,带有渗沥液导排口的集装箱应检查导排口是否通畅,发现堵塞及时疏通。

4.3.8应定期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牢固,发现腐蚀或磨损较严重的地方及时修补。

4.3.9应根据垃圾转运车厂商提供的保养说明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延伸阅读: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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