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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2017-11-14 16:40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关键词: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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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实施碧水行动。

加快水环境污染防治。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湖工业企业排污口,完成渝河、葫芦河、清水河、泾河、茹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年底前,完成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基本达到Ⅳ类水质。到2020年,黄河干流宁夏段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改造,实现所有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落实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疏通水系等综合措施,有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5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2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构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依法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城市供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取缔饮用水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施城市应急水源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供水水源地进行替换。实施农村集中饮水巩固提升和提质改造工程,确保取水口、供水管网、水龙头水质“三达标”。(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卫生计生委,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十一)实施净土行动。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网络,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实施污染土地治理和修复。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原工业用地转为农业生活开发利用土地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推广垃圾焚烧发电等处理模式,建成五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培育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电石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加大历史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力度,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渣场等堆存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构建宁东煤—电、煤—煤化工、煤—电—高载能产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探索建立农膜和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机制,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区化肥使用量不超过105万吨/年,农药使用量不超过2800吨/年,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形成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建设西部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科学管理新模式。

(十二)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推进统一履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体制改革,进行综合管理、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健全县级环境保护机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职责的具体部门。(责任单位:自治区编办、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十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监督等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主体、事项、权限、程序和责任,约束决策行为。建立决策实施跟踪制度,全面评估决策执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法制办,宁夏气象局,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十四)健全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绩考核办法,强化政绩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出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考核。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健全决策绩效评估、决策过错认定、问题线索移送等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配套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委、考核办、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审计厅、统计局,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十五)健全绿色投入和激励机制。

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建立生态立区资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深化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政策确定矿业权占用费标准。探索设立自治区政府绿色发展投资基金,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挥环境保护产业基金和国土绿化基金带动示范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物价局、金融工作局,宁夏国税局、银监局,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十六)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保险、证券、担保、基金等产品和服务,争取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对绿色生态项目的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建立完善环境信用体系,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能源消耗量、煤炭消费量、节能量水权等交易制度,实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再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排污者依法纳税、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保监局,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原标题:自治区召开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推进会 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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