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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较差,且年底两个月气象条件不利,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11月14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对于1~9月份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池州7市的建成区,要求自今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停止各类涉扬尘工程施工。
限产令:重点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
目前我省已进入秋冬污染高发季,从近期气象条件看,静稳天气较多,扩散条件较差,本地污染物累积效应显著。14日安徽省大气办发出紧急通知,11月20日前,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全面“清零”。
对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平板玻璃及玻璃制品等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点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应限产50%以上或实施停产。
限工令:安徽省7市涉扬尘工程将停建
今年1~9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同期上升6.1%。9个市的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对于排名靠前的7个城市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池州,通知要求自今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等,确实无法停止土石方作业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施工。
其他市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治。对城市建成区及重点区域,确保主干道每天不少于6次作业,辅路每天不少于3次作业,在雨雪天气和气温达到零摄氏度时方可停止洒水作业。
限行令:适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秋冬季,安徽省将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通知要求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还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动员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全民参与禁限放监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处罚。还将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在主要道路设立卡口,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辆进入城区,适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据了解,安徽省将对各市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区域环评限批、问责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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