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评论正文

3万吨垃圾何以被抛入长江 ——“长江口垃圾倾倒案”调查

2017-12-18 08:52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朱国亮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处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长江太仓段,江面开阔,江水浩荡,往来船只如梭。奔涌的江水,将少量漂浮垃圾冲向岸边。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季洪峰时段,江面显得干干净净。但在一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江面却铺满垃圾。

垃圾从哪儿来?何以被抛入长江?一年后,江苏、浙江两地有关检察机关相继对这一生活垃圾非法倾倒案提起公诉,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套取垃圾处置费谋取暴利的犯罪链也由此被揭开。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江浙两地就垃圾非法倾倒犯罪链进行了深度调查,发现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如招投标造假、接收处置证明造假、垃圾层层转包等。在“垃圾围城”背景下,案件暴露的这些问题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约3万吨垃圾抛入长江有害物超标3万倍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垃圾,红色、黑色、白色……各色废弃塑料袋、塑料瓶随着江涛起起伏伏,其间还夹杂着一些医疗垃圾。堤岸斜坡也被江水冲上来的垃圾铺满,相比日常的垃圾量多了不知多少倍。”时隔一年,太仓海事局第二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益辉仍记忆犹新。


图为江苏太仓海事局工作人员在长江边打捞垃圾的场景(照片由太仓海事局提供,摄于2016年12月16日)。

深冬季节,江面漂浮的垃圾量却连日异常增多,这引起徐益辉的警觉。情况上报后,太仓海事局怀疑有船只非法倾倒垃圾,于是暗中部署搜寻可疑船只。

2016年12月18日早上,太仓海事局第二海巡执法大队监督员秦立永和同事巡航时,在杨林河口发现两艘正在冲洗的船只。“这里不是锚地,按理这两艘船不应在这里抛锚。”秦立永回忆说,“我们靠近检查,闻到腐臭,发现竟是抛撒垃圾的可疑船只。”

随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接管了这一案件。经审讯,两船船主交代,头天晚上,他们将船驶到江心,关闭船上的所有电子设备和灯光,乘着黑夜,利用浮吊将两船约2000吨垃圾抛进了长江。

两船只落网,撕开了垃圾非法倾倒犯罪链的一角。其后,江、浙、沪三地警方协同配合,涉案人员逐一落网。垃圾来源也得以探明,主要来自浙江嘉兴的海盐和海宁。截至目前,江苏检方批准逮捕了9人,浙江嘉兴检方批准逮捕了25人。

海宁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在海宁市,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有14船次、共计9700多吨生活垃圾从当地彭墩码头运出。这些垃圾最终被相关涉案嫌疑人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等地。在海盐县,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有26船次、共计约2万吨生活垃圾从当地黄桥码头运出,这些生活垃圾同样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等地。

“这仅是有据可查的量,实际抛撒入江的垃圾可能远多于此。”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立佳说。根据有关管辖权规定,在江苏,这一案件最终交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韩立佳是这一案件的主办检察官。他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来自海盐的生活垃圾中,还有约1.5万吨被运至浙江湖州、安徽等地非法填埋。

这些垃圾虽然来自海盐、海宁两地,经由不同的公司转包处置,经由不同的船只外运,但最后都是交由犯罪链末端的沙某团伙抛入长江。据江浙两地警方调查,运输垃圾的船只一般乘黑夜行至江中,然后关闭船只导航等各种电子设备和照明设施,以逃避政府部门监管。同时,安排浮吊船靠近进行吊卸作业,安排人驾驶快艇在附近放风或摆渡、引航。吊卸作业完毕,还会安排泵船对运输船只进行清洗作业。

韩立佳介绍,经第三方环保机构检测,这些被非法抛洒、填埋的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来自海盐的生活垃圾挥发酚超标80倍至32200倍不等。在长江太仓段,因抛洒地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太仓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别被迫中断取水超过48小时和55小时。

“这么多垃圾漂浮于江面,不仅影响长江水质,还威胁行船安全。如果有垃圾卷入螺旋桨,船只江中突然抛锚,极易引发撞船等安全事故。”徐益辉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了解到,案件发生后,为防止污染扩大并消除污染,太仓市政府、上海崇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抛撒入江的垃圾进行了打捞,虽然能打捞起来的量十分有限,但产生的费用高达1200多万元。

资质证明全造假层层转包谋暴利

“江海电厂”是犯罪嫌疑人之间使用的一句暗语。说垃圾运到“江海电厂”,嫌疑人之间就心领神会,明白是将垃圾抛入江河。

“尽管这些犯罪嫌疑人之间各有分工,不一定都互相认识,船只、浮吊归属也不尽相同,但实质上他们已形成一条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将垃圾变成了谋取暴利的‘资源’。”韩立佳说。

分析此案,相关检察官、公安民警认为,这一案件非常典型,从招投标到垃圾处置费领取,层层转包,层层造假,一系列监管措施都被突破,凸显垃圾处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首先是招投标存在弄虚作假之嫌。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的调查表明,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双方签署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协议约定由天顺公司从海盐县将生活垃圾运至正规焚烧厂处置,垃圾处理费用为277元/吨。

原标题:3万吨垃圾何以被抛入长江 ——“长江口垃圾倾倒案”调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活垃圾查看更多>垃圾非法倾倒查看更多>生活垃圾处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