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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2017-12-20 09: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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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海南环境保护厅获悉关于印发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和环境保护部《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民生工程建设,我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名录》所列项目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中未作规定、且对环境影响微小的建设项目。

二、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畴,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审批手续。

三、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名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我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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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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