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5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原庆丹出席并发布相关情况,随后与河北省地税局税收政策一处处长高会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执法局调研员刘运山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外宣局副局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立峰主持。实录如下:
发布会全景。记者 姚杰 摄
河北省委外宣局副局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立峰。记者 姚杰 摄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副局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立峰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河北省委外宣局副局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立峰。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去年年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该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保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今天刚好是该法颁布一周年。我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省直有关部门一年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稳步推进。12月6日,我们针对环境保护税税额召开了专门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同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原庆丹同志,发布我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有关业务专家:省地税局税收政策一处处长高会民同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执法局调研员刘运山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同志进行发布。
河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记者 姚杰 摄
河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颁布一周年,我们向大家报告一年来全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情况,也是对这个值得纪念日子的一个献礼。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保税法》,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环保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也是“营改增”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对这部重要法律的实施和环保税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深改办将环保税改革工作列入2017年重要改革事项;省政府批准建立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等10个部门参加的全省环保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改革方案》;根据授权,省政府经第118次常务会研究,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环保税税额方案。这为《环保税法》在全省实施和环保税改革工作推进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为确保《环保税法》顺利实施,一年来,我局与财政、环保等部门一道,既围绕大局密切配合,又立足职能各司其职,积极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了税源调研摸底、征管办法制定、环保信息移交、纳税人识别、共享信息平台搭建、宣传辅导培训等各阶段目标任务。我局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
一、周密谋划部署,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我局坚持将环保税开征工作作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助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的务实举措,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工作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省局及全省205个市、县地税局全部成立了环保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下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在深入学习研究《环保税法》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河北省地税局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分工,细化了具体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督促调度。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把环保税改革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管理重点事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一把手”亲自督导协调,坚持每月听取环保税改革推进情况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省局党组组织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生态文明观武装地税干部思想,指导环保税开征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确保《环保税法》在全省高标准落地、高质量运行的目标任务。10月25日对全系统开征准备工作进行了集中调度;12月12日与环保厅联合召开了省、市、县三级地税干部和环保干部参加的工作大会,对环保税开征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引导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了深入推进环保税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制定征管办法,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基础
我局立足构建环保税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建立相关制度办法,形成了“1+9”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税源摸底,参与全省税额制定。与财政、环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开征调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大型排污企业调研等形式,对排污费征缴管理户数、近两年的收入及排污企业基本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掌握了排污费征缴管理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全省税额标准。二是制定核定征收办法。为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环保税配套征管制度,在纳税人污染物当量核定计算、核定程序及征收管理等方面,与省环保厅深入研讨,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目前,《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建立征管协作机制。配合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保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任务、职责、牵头部门,协调解决征管办法制定、数据移交、排污系数及物料衡算法交送等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共享信息资料,为部门协作和税收共治奠定了制度基础。四是研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对政策落实、排污量确定、申报征收、办税服务厅秩序等问题,以及可能造成环保税征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着眼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识别核对,着力强化征管数据质量
做好纳税人信息移交和识别等工作,是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的基础工作。一是分阶段开展排污企业信息移交。按照总体工作计划,我省的信息移交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完成了前两个阶段的移交工作。第一阶段省环保厅共向省地税局移交19977户纳税人数据信息,市县追加移交1025户;第二阶段移交纳税人污染源数据信息增加至20335户53.94万条。二是认真开展第一阶段纳税人信息识别核对。印发《关于开展纳税人识别工作的通知》,将环保厅移交的电子数据信息下发至基层地税机关进行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全省组织核查组418个,采取“逐户跟踪,逐项采集”的方法,逐户核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源、排放口、核算方法等涉税信息,填报涉税信息采集表。经地税部门、环保部门、纳税人三方签章确认,逐户登记纳税人信息,建立了纳税人清册和税源数据库。三是对第一阶段遗留问题进行再识别再核对。11月底,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信息再识别确认工作的通知》,结合省环保厅传递的第二批移交数据和“散乱污”关停企业名单,对第一阶段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识别,分类核实问题信息,落实一户一档的要求,夯实了税源清册底数。期间,省局每周统计通报各市县局识别户数和核查进度,确保了信息核对效率。目前,经过两个阶段的信息移交与识别核对,全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为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打下坚实基础。
四、搭建系统平台,着力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环保税的顺利申报征收,需要征管信息系统的强大支撑。为此,我局主要做了三方面的技术准备。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技术支撑。积极做好“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环保税模块测试工作,对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核心征管系统进行系统初始化和数据配置,及时下发基层进行测试,确保功能完善、使用顺畅。二是完善税收服务技术保障。为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结合“金三系统”,自主研发了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互联网申报系统,目前正在开展网上办税相关功能的测试和完善,确保明年1月1日实现按次征收,4月1日实现按季征收。三是搭建税收数据共享平台。为促进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共用,我局与环保厅协商制定了环境保护税联网工作方案,搭建了信息专网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使环保部门的排污信息、核定信息以及地税部门的申报信息等涉税信息数据实现网上互联互通,将有效提升联合共治的效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规〔2024〕4号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
4月15日,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整改情况公示,针对反馈问题,岳塘区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抓紧编制完成《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加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14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关于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近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48家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研究制定的《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正式印发。据悉,《清单》分为9大部分,共201项任务。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8项。具体分为正在推进整改的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的省级督察反馈问题、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4月10日发布《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淘汰重点用能落后产品设备,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九)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规范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申报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就全省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说明,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生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规范环境保护税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湖南省环境保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粤环发〔2023〕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开征求《甘肃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针对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的核定方法,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餐饮业和独立燃烧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饮食娱乐服务业排放水污染物、餐饮业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等情形做出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制定的《天津市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不同行业类型涉及的污染排放特征值对应不同的计算单位(吨、床等)和污染物(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为方便纳税人进行计算,对《办法》中适用的纳税人类型和污染物类别进行如下分类: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详情如下: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
日前,湖北发布湖北省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详情如下: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22年第1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
在环境保护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应当依托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税收基本法,协调好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唯此才能实现环境法所宣导的预防原则、民主价值理念、环境公平理念与税法所追求的民主理念与税负公平理念的综合平衡,体现出税法对中国大陆环境保护的现实关切,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现公告如下: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推动排污许可制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及各项法规制度的协同执法指明了作战的方向。本文在剖析排污许可制与环境保护税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基础上,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协同作战机制、建立核算复核机制
4月10日,随着110千伏中华变电站智能巡检系统调试完毕,15座城市四防重点变电站全部接入系统,标志着国网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区域型变电站智能巡检系统正式投运。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区域型智能巡检系统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边缘计算技术和智能分析系统,可以实现多个设备实时状态监测,精准故障判断,提
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基本条件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满足“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法定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有固定的资源化利用厂址、布局合理的厂房;有符合工艺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9日,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兴泰公司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主要建设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18日,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青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注: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1、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返送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4号)。详情如下: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按照《2024年河北南部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方案》(冀发改运行〔2023〕1417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独立储能的注册申请,对其注册信息进行了完整性
4月17日,高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公告显示,高阳县已接入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178.83MW,在途1.42MW,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原文如下:关于高阳县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恢复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河北南部电力市场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2024年4月15日,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电力交
4月16日,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573.89万元,招标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27.34亩,市政污水处理规模5000吨/日,厂内预留1万吨/日市政污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四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15日,91家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选择2024年5月份起参与市场交易。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四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5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
4月16日,河北邯郸永年区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数据显示永年区四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有三个无新增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仅永年站剩余可开放容量7.54MW。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迅速扩大,特别是河北这样户用分布式光伏装机大省,近年来持续高速发展,导致电网压力增
4月15日,河北景县发改局发布《2024年二季度景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根据表格信息,景县16乡镇,3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考虑在途工单之后,剩余可开放容量全部为0。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严禁超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