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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

2018-01-08 15: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碳排放绿色低碳节能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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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全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的通知

武政〔2017〕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

为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我市碳排放2022年左右达到峰值,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低碳发展作为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的重要支撑。到2022年,全市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工业(不含能源)、建筑、交通、能源领域和全市14个区(开发区)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碳排放达峰主要目标分解表附后),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建筑体系、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生产生活“武汉模式”,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低碳工程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到2022年,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产业产值分别达到8000亿元、4000亿元、4000亿元,上述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现代物流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会展业等四大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公共服务业等四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工程设计产业、汽车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等五大特色和新兴服务业。到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0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6%以上。

3.提高农业低碳化水平。推广农业种养循环模式和清洁农业模式,提升“两型”农业生产技术应用水平。到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均减少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80%以上。

4.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等行业高污染项目。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长江、汉江武汉段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推进钢铁、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和差别电价。支持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能效提升工程。

(二)实施能源低碳工程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持节约优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和碳减排目标任务。

2.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湖北龙源黄陂刘家山风电场项目、国电黄陂云雾山风电场项目。在全市布局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新建装机容量达到25万kW以上。推进生物质和垃圾规模化利用,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15处,小型沼气工程150处以上,全市沼气工程总容积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

3.提升天然气利用比例。到2022年,全市建成高压管道700公里以上,中压干管3200公里以上,各类天然气场站270座以上。力争在2020年底之前建成白浒山大型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一期项目。鼓励发展城市用气采暖,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生产使用管道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推动三环线外锅炉逐步实施煤(油)改气,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4.提高电力使用比例。实施“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项目,推进1000kV特高压交流变电站和±800kV特高压直流换流站项目建设。完善220kV城乡骨干网络,到2022年,新(扩)建220kV输变电工程17项、新增变电容量641万kVA,总容量达到2027万kVA。完善110kV城乡配电网体系,到2022年,新(扩)建110kV输变电工程73项、新增变电容量585万kVA,总容量达到1943万kVA。推进中心城区配电网改建、新城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向城乡一体化电网过渡。

5.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源头管理,对于新建项目原则上不批准新建燃煤锅炉;对于完全没有条件使用清洁能源但因产业发展确实需要新建燃煤锅炉的区域,要从严控制,其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必须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者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全市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相关规定。到2022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标准煤以内,力争控制在1600万吨标准煤以内。

6.推广热电联产。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工业余热为辅,地源热泵、江水源热泵和生物质燃料锅炉为补充,推进集中供热(冷)。到2022年,实现全市主城区和各开发区生产生活供热配套,满足工业生产负荷4300吨/小时,供热面积4200万平方米,年供热量6.5×107吉焦。

(三)实施生活低碳工程

1.推进建筑低碳化。严格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到2022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面积的比重达到50%,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5个低碳生态示范区、10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50个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累计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建材行业无废渣、废水排放。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自2018年起,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项目占当年开工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此后每年增长不低于5%。

2.推进交通低碳化。优化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打造“地铁城市”。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三镇”、通达“新城”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400公里,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建设以国铁枢纽为节点、城市轨道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轮渡等为补充、慢行交通相衔接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到2022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超过60%,适时增加公交专用道。推进共享交通建设,完善公交、客运出租汽车智能调度系统、港航海事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推广示范工程,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辆替换工程”,在港口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中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到202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达到4万辆,建成150个以上集中式充换电站、7万根以上充电桩。

3.推进公共机构低碳化。推广无纸化办公与在线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行精简高效会议组织模式,继续完善远程会议系统。开展“低碳办公周”活动。全面推进公务用车低碳化,在2018年底之前全面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逐步提高低碳产品的采购比重。

4.推进生活方式低碳化。启动“低碳生活家+”行动计划,建设“碳宝包”低碳生活家平台,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加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完善垃圾综合利用设施。支持和引导共享经济发展,创新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和领域。开展低碳主题校园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学生集体参与的低碳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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