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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关于环保税是怎么说的?

2018-02-28 10: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键词:环保税环境保护税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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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月27日举行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其中涉及多个环保税相关问题,如环保税开征的工作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计划?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包括哪些报表?对比原先排污费申报表,环保税纳税申报表是否做了优化改进?针对这系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解答。

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如下:

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今天应该是各位记者第一次参加以税收政策解读为专题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地,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时回应基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关切,2017年,税务总局建立“一竿子到底”的税收政策解读辅导机制,每季度举办一次税收政策解读辅导视频会,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相关业务人员和部分纳税人在各地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收看。视频会由总局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现场解读新近出台的税收政策,并详细解答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政策、充分享受政策。为进一步扩大辅导视频会宣传效果,方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更好了解税收政策,从今年开始,我们在召开税收政策解读辅导视频会的同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去年底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税收协定执行方面的公告;环境保护税自今年1月1日起开征,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次发布会将围绕上述热点内容回答记者提问,我们邀请到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参加。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近年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对于鼓励企业“走出去”起到了积极作用。请问所得税司刘司长,这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调整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

刘宝柱:感谢记者的提问。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是指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在境外直接缴纳或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可以从其国内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政策。这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能够有效降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税负。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从两个方面对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进行了完善,一是在原来单一的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的基础上,增加综合抵免方法,并赋予企业自行选择的权利;二是将境外股息间接抵免的层级由三层调整到五层。下面,我简要讲讲这一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是增加综合抵免法。同时在多个国家投资的企业将从此项政策调整中受益。他们不用再分别计算来自于不同国家的所得和抵免限额,而是采取统一计算的方式,这样一来,低税国的抵免余额可以调剂给高税国使用,高税国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也可以得到抵免,使得企业的抵免更加充分,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总体税收负担。同时,相对于单一分国不分项的抵免方法,企业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大大降低,企业税法遵从度也会得到相应提高。

二是增加间接抵免层级。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走出去”,有时需要在境外投资架构中设立多个直接和间接控股的中间层平台公司,以实现对境外实体经营企业的控制,原来抵免不超过三层的限制难以完全适应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和企业核算水平的基础上,财税部门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使现有政策设计更加契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使得企业抵免更加充分,有利于更好地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请问所得税司刘司长,此次修改调整的原因是什么?与2014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相比,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哪些优化改进?

刘宝柱:感谢记者的提问。对于广大企业财务人员而言,每年5月底前都有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完成,就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即依照税收相关法律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清上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其中,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重要环节,既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重要载体,又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情况、开展后续管理的有效依托。

此前,纳税人使用的是税务总局于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从实际使用情况看,在协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升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满足了不同行业纳税人和重点征管事项的填报要求。但是,随着近年来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随之修订。因此,2017年末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

与上一版相比,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以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优化纳税人填报体验为抓手,实现了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在填报服务上做“乘法”。一是报表结构更趋合理,修订后的表单数量压缩10%,有利于缩减纳税人的申报准备时间。二是落实政策更加精准,根据最新政策对表单或者栏次进行调整,确保了纳税人可以全面及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填报过程更为便捷,在申报表设计时更多考虑了信息化实现的要求,为各类纳税申报软件进一步优化自动计算、智能填报功能提供了便利条件。

最后,我想提示广大企业财务人员的是,纳税人必填的2017年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只有2张,其他均为选填表,最大限度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

经济参考报记者:环境保护税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请问财产和行为税司孙司长,环保税开征的工作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孙群:谢谢提问。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战略举措,有利于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更好发挥税收在促进绿色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是按季申报,今年4月1日才真正迎来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能否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围绕环保税首个征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对表推进,狠抓落实。第一个阶段是今年1月1日至春节前,主要任务是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协作畅通、系统连通、数据融通。第二个阶段是春节后至3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基层地税机关加强指导、实地督导,对纳税人精准辅导、模拟申报。第三个阶段是4月份以后,重点任务是确保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力求做到服务好、申报好、管理好。

下面,我简要给大家报告一下有关征管准备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税法要求,完善配套政策。《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已于1月27日正式发文公告,方便纳税人根据申报表要求做好首期纳税申报准备。二是做好数据移交,加快信息采集。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已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排污费历史数据,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正抓紧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提前导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减轻纳税人首个征期申报纳税负担。三是推进系统建设,加速联调测试。信息系统建设分三个部分:环保税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统由税务总局开发完成,已在各省部署上线,目前正根据前不久发布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相应完善;网络报税系统由各省开发,目前已基本完成与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可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报税系统申报缴纳环保税;税务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由各省地税机关会同省级环保部门建设部署。各省地税部门已完成共享平台税务端部署,各省环保部门正加快环保端部署。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培训辅导。截至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余万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下一步,在首个征期前,我们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二是联合环保部门,系统组织、层层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环保税政策,熟练征管系统操作,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三是开展实地督导。将组织若干督导组赴各省,实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各项征管准备任务,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运行,税制顺利转换。四是继续大力推进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联测和连通工作。

原标题: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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