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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河南平顶山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018-03-09 16: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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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治地下水污染

(1)加油站等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2)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焦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防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卫东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

1.努力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做好生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努力保障生态水量。优先改善沙河、澧河的环境流量。2018年底前,初步建立沙河和澧河环境流量改善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鲁山县、叶县政府,市水利局。

2.开展清河行动。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未经处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及直接出市境排污沟渠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达标排放;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矿渣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3.节约保护水资源。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强力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摸清市、县(市、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建立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2018年5月底前,按照规定发布第二批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4.逐步恢复水生态

(1)推动人工湿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支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和河道,规划、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削减污染物,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2)保护水生态。探索研究沙颍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按省政府要求做好沙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防治湖泊富营养化,控制蓝藻水华,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5.开展骨干河道生态建设。开展绿化行动,以沙河、汝河、澧河等为重点,逐步建设形成河道绿色屏障,完成省定河道生态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6.积极推进水网建设。以《河南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为基础,以“恢复河流健康生命”为目标,深入开展水系连通方案研究,细化实化水网建设布局。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加快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和中小河流重点县治理建设,提升防洪减灾和水生态修复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7.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推进全市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清理整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及乱占滥用岸线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执法监管

1.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发放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范围排污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2.防范水环境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17〕6号),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舞钢市、郏县、叶县要同下游城市加强联络、沟通,落实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切实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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