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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2018-03-13 15: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西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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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结合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际,西安市出台《西安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西安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结合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精、细、严、实”为标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源头治与过程治、刚性治与柔性治、攻坚治与持久治”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补齐短板,追赶超越,为如期实现“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任务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阶段目标

2018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年。全面实施大气污染强化治理行动,扎实开展臭氧、氮氧化物集中整治工作,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力争6—9月份氮氧化物浓度同比下降25%,空气质量达到“省考”指标;深化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水环境质量达到“省考”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19年至2020年为提升年。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提升改善工程,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5%,消除劣V类水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21年,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6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0%以上,实现河湖全治理,消除严重污染水域。

三、重点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在扎实推进铁腕治霾组合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抑制PM10、PM2.5、NO2上升趋势,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按照“冬防颗粒物,夏防臭氧”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幅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重点实施39项攻坚措施。

1.核查重点任务进展。按我市铁腕治霾既定的组合方案,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开展下沉督查,对工作滞后、虚报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按照时间节点应完成而未完成的,每月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在当月考核中进行惩罚性扣分,直至任务完成。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市铁腕治霾督查考核问责办

2.突出重点指标考核。在1—3月的考核中,增加颗粒物考核权重,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颗粒物(PM10、PM2.5)浓度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每月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按优良天数、PM10、PM2.5月平均浓度分项排名,—12—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6—9月份对NO2、O3浓度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每月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按月平均浓度分项排名。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市铁腕治霾督查考核问责办

3.削减规上工业用煤。积极争取省发改、工信部门的支持,以燃煤火电企业为重点,通过停产限产,完成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4.严查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建立煤炭供应体系管控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倒查”制度;市公安局配合工商、商务及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对向“禁燃区”运送高污染燃料的车辆进行查扣。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及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倒查”制度,对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倒查追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5.清理经营性散煤使用。市环保局(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洗浴)、市城管局(餐饮、烧烤)、市国土局(石灰窑、砖瓦窑)按照分工,发现经营性单位和个人使用散煤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长效管理。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6.建立煤炭使用登记制度。对禁燃区外的居民,以及因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暂无法到位,确需用煤保障日常生活的居民,通过发放使用《煤炭使用登记本》,定点煤炭经营场所设立煤炭销售台账,建立有序销售、使用煤炭的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按照新标准严格煤质监管。冬防期间,对全市煤炭经营场所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燃煤集中供热站、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水泥、焦化、制药、炼油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市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市环保局负责使用环节,加大煤质监督检查,每月按照生产100%、流通20%以上、使用100%的比例进行一次煤质抽样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8.加快“煤改洁”审批及建设进度。在市政务大厅恢复“煤改洁”审批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各相关市级部门及时入驻,从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9.加快出台“煤改洁”配套保障政策。市统计局建立散煤全口径统计体系,市农林委制定出台农村地区“煤改洁”系统性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城镇居民“煤改洁”系统性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市物价局会同有关供电、供气企业完善、落实电价气价峰谷价格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提升工地自动监测水平。在督导建设工地、出土及拆迁工地落实“6个100%”、“7个到位”的基础上,全市所有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出土、拆迁工地全部安装电子门系统,实现实时监控监测,按分配的模块和权限,连通接入全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平台;在接入全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前,要落实工地监控、监测系统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监控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调度处理。

牵头单位:市建委(负责建设工地)、市城管局(负责出土、拆迁工地)

11.严格执行工地管理制度。针对挂红牌的工地或挂黄牌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由监管部门对监管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15天;结业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培训,直至结业考核合格。由市城管局配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措施,严格标准,量化要求,强化监督,对违规的项目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渣土清运企业,采取暂停资格、企业信用标注、逐出西安市场等惩处措施。

牵头单位:市建委

12.专项整治渣土车污染。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监督冲洗、定点值守、设点检查等制度,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洒、带泥上路等现象。按照工地管理标准,将渣土车停放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对围挡设置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及时、场内浮土污染严重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的从严惩处。公安部门配合,落实渣土清运全过程监管。对车队所属车辆1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暂停运营资格,秋季及“冬防期”出现5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责令退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3.精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以克论净”、湿法作业,提高机扫率;利用洒水车等提高洒水保湿频次,保障抑尘效果。根据天气状况,在现有保洁基础上,每天对渣土通道、主(次)干道增加1次冲洗频次,对道路沿线植被每周开展1次大冲洗活动。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环卫保洁人员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现象;对城区无组织焚烧行为强化监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4.严格执行冬防期“禁土令”。按陕西省统一规定,除地铁项目、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涉及供水、供暖、供气工程,按照“绿色通道”途径加快审批手续办理,避免冬防期间涉土施工。每年冬防期,严查违反“禁土令”规定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15.全面实行冬防期驻场监管。每年11月1日始,对全市各类非涉土工地和办理了施工备案的涉土工地,以及未实现全密闭的堆(料)场、两类企业,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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