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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全文)

2018-03-21 13: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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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实施环境共治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城市群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聚焦产业排放源治理,协同推进移动源、生活源、农业源综合治理,到2035年实现空气质量根本性好转。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散煤治理行动计划,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推广使用清洁的高标准车用油品,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推进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加强环境污染跨区域联合执法。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基于流域水质改善目标,严格控制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强度,完善城镇污水、污泥、再生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强化中小河流环境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优先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完成重点湖泊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全收集、全处理和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染综合防治。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矿区、污灌农田等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强化未利用地环境监管,科学有序保护和开发未利用地。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减灾协调,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强化雨洪管理,推进渭河上下游洪涝协防,减少水土流失,加快城市间地震避难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相关市县应提前规划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避免发生“邻避”问题。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放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划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提升声环境质量。

具体内如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规划〔2018〕220号

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中平原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和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战略地位。培育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发挥其承东启西、联接南北的区位优势,推动全国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有利于引领和支撑西北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有利于纵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6号)》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推进,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把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请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2日

附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延伸阅读: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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