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福州空气质量“保十争五”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福州空气质量“保八争四”目标要求,扎实推进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福州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福州市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2018年福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PM10年均浓度≤50μg/m3,PM2.5年均浓度≤26μg/m3,NO2年均浓度≤28μg/m3,O3年均浓度≤130μg/m3,SO2年均浓度≤6μg/m3, CO年均浓度≤1.1mg/m3。确保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保八争四”。
二、主要措施
(一)立足创新,提高大气环境监测预警防控能力
1.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1)继续推进福州市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提升移动走航监测能力,实现全方位空气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各区与高新区在辖区建设空气质量微型站。(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新增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提高尾气监督抽测效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加强VOCs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不利天气应对能力。
(1)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根据《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和《福州市臭氧污染应对办法(试行)》,一旦达到应急响应条件,立即启动相应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交警支队)
(2)根据应急响应要求与气象条件,实施人工增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强化臭氧前体物协同控制,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1.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工作
(1)持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工作,2018年继续推动一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工程;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中下达的30家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018年6月30日前,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应完成“一企一策”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严格重点NOx排放源管理
(1)以NOx达标排放为重点,加大火电、垃圾焚烧发电、钢铁、化工、印染、陶瓷、制药、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和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燃煤锅炉(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加强各类锅炉、炉窑污染整治,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福州市城区、各县(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2蒸吨/h以上(含)10蒸吨/h以下燃生物质锅炉、燃油锅炉必须安装SO2和NOx在线监控设施;其他区域10蒸吨/h以上(含)锅炉必须安装SO2、NOx和烟尘在线监控设施;城区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燃油锅炉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实施错峰生产
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炼油石化、化工、制鞋、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为重点,强化68家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及错峰生产措施,鼓励和指导相关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实施错峰生产措施或者应急响应期间减产、停产措施,降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改造现有污染防治设施,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级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福清市政府、连江县政府)
5.加强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长效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加强扬尘污染防控,降低颗粒物浓度
1.实施施工扬尘监管专项行动
(1)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管理督查力度,将防尘措施的落实列入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达标考核。(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
(2)重点整治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所有拆迁工地必须配套抑尘设备,可以采取建设高空喷雾压尘、雾炮喷淋等措施,拆除后应立即覆盖,防止扬尘。(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健全扬尘控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内部扬尘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4)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规范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对福州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应用监控平台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使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进行房屋建造。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全市新建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项目应按以下标准实施:2018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五城区新建建筑3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滨海新城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造的项目,2018年底前,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控制专项行动
(1)优化道路保洁方案,强化重点区域(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九龙中学等周边2公里范围内)道路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保持道路湿润。(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公路局)
(2)提升城市绿化净化能力,及时淋洗城区内被粉尘覆盖严重的树木和植被。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减少松属和杉属针叶类树种的种植。(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规划局、马尾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渣土车扬尘污染专项行动
(1)加强渣土装载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与渣土运输公司签订平车出场协议,做到渣土车平车出场。(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加大渣土车查处力度。对运输过程中发现的渣土滴洒漏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渣土处置违法行为的通告》(榕政〔2017〕1号)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四)强化部门协同,减少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1.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
(1)贯彻落实国Ⅳ以下柴油货运车辆限行措施。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天22时至次日6时,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国Ⅳ(不含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载货汽车通行;2018年7月1日起,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国Ⅳ(不含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通行。(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2)开展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补贴工作。制定《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经济补偿方案》并开展补贴工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预拨足够的财政资金用于国Ⅲ老旧柴油货运车辆的淘汰补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
(1)加强冒黑烟车辆的监管,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货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在福州二环、三环等重要路段节点设置路检点,开展货运车辆监督检查工作,每月组织抽查的次数不少于12次。(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3)加强公交车、客运车、货运车、渣土车停放地尾气检测,每月组织抽查的次数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威海市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文登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范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测,标准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帮扶组检查发现,全省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通报如下。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82),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E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江苏省大气办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
为加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3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会。会上,省环科院介绍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重点注意事项,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禁燃区划定范围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全域;襄州区、东津新区禁燃区域为北至福银高速、西至二广高速、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围合范围内的区域;伙牌、双沟、古驿镇等集镇规划区与工业集聚区、襄州经济开发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预警启动标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制定《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现将该预案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告,征求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提出以沈阳等9市和沈抚示范区为重点城市,以20个大气重污染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
为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6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黑龙江省重污染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蚌埠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行动方案》分为空气质量提升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两部分。其中,省下达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23年力争达到39微克/立方米,2024年力争达到37微克/立
近日,山西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预案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结合“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指导符合条件的示
2月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筑物屋顶设置非经营性小型光伏发电设备。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未超过1.5米,覆盖范围未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未建设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光伏板应隐蔽设计
近日,福建福州供电公司配网调控中心运用配网故障“全研判、全遥控”系统,成功处置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一起因客户设备故障引发的停电,仅用18秒便完成故障客户远程遥控隔离及恢复送电。研发配网故障“全研判、全遥控”系统是福州供电公司推进配网调度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该系统能够自动综合研判采集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福州新区金梅潭综合配套功能片区EOD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漳州企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综合配套设施项目的建安下浮率为7.69%,暂定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1623734280.00元。福州新区金梅潭综合配套功能
3月19日,福建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指出,加快边缘算力建设,支撑智能制造、智能电网、电竞游戏等低延时、高带宽业务发展,实现泛在算力、全景覆盖、协同发展。同时,加强行业算力建设布局,满足工业互联网、教育、交通、医疗、金融、能源等行
3月15日,福建福州供电公司完成对110千伏涧田变电站的试点防汛设施改造工作。此次改造中,该公司为变电站安装了新型变电站防洪大门和电缆沟防水墙,还在站内安装了“榕电运检一码通”系统,提升变电站的防汛能力。据悉,由于110千伏涧田变电站地势低,防汛风险等级高,福州供电公司以该站为试点,实施
3月8日上午10点18分,随着4号锅炉首根钢架顺利完成吊装,国家能源集团福建公司福州二期工程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安装阶段。本次4号机组锅炉钢结构吊装,为机组在主厂房基础出零米后开始上部结构施工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期项目作为福建省“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将建设两台660兆瓦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计
3月11日,全国“两会”在北京胜利闭幕。福州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和福建公司保电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保证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环保形势稳定,圆满完成了保电、保供热、保稳定的工作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在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引起了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报告对能源行业的发展给予高度肯定,催人奋进,鼓舞人心,将聚焦能源发展实际,积极深化新能源科技创
3月8日上午10点18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4号锅炉首根钢架顺利完成吊装,标志着该项目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安装阶段。该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两高一低”建设要求,自2023年12月18日项目正式开工以来,在高标准完成锅炉基础出零米、土方回填、场地硬化、区域隔离等一系列工作后,为保证此次
3月7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福州连江三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为满足连江县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新增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福州连江三屿110千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