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2.4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2.5其他
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中有原辅材料、燃料等其他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明确其他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要求。
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6.1一般原则
本标准中所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运行管理要求可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的参考。对于排污单位采用本标准所列推荐可行技术的,原则上认为具备符合规定的防治污染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对于未采用本标准所列推荐可行技术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国内外首次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还应当提供中试数据等说明材料,证明可达到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相当的处理能力。
对不属于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污单位应当加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评估达标可行性。
对于废气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的,排污单位自行填报可行的污染治理技术及管理要求。
6.2废气推荐可行技术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再生铅、再生铜),通常采用湿法除尘、袋式除尘、电除尘等;冶炼炉窑产生的二氧化硫、氟化物(再生铝)、氯化氢(再生铝)通常采用石灰/石灰石-石膏法、有机溶液循环吸收法、金属氧化物吸收法、活性焦吸附法、氨法吸收法、双碱法、双氧水脱硫法等;炉窑产生的氮氧化物,通常采用SCR和SNCR技术;二噁英通常采用烟气二次燃烧、烟气骤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SCR技术或其技术组合。
本标准推荐的再生铅冶炼排污单位废气处理可行技术详见《再生铅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再生铜和再生铝冶炼排污单位废气处理可行技术具体见附录A,待其可行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6.3废水推荐可行技术
再生铜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一般采用石灰中和法、高密度泥浆法(HDS法)、石灰+铁盐(铝盐)法、生物制剂法、电化学法、膜分离法等。
再生铝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一般采用混凝沉淀法、高密度泥浆法(HDS法)、生物制剂法、电化学法、膜分离法等。
再生铅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一般采用石灰中和法、高密度泥浆法(HDS法)、石灰+铁盐(铝盐)法、生物制剂法、电化学法、膜分离法等。废酸一般采用废酸循环利用技术、真空浓缩技术、高温非还原分解技术等。
本标准推荐的再生铅冶炼排污单位废水处理可行技术详见《再生铅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再生铜和再生铝冶炼排污单位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具体见附录B,待其可行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6.4运行管理要求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大气及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于特殊时段,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冬防措施等文件规定的污染防治要求。
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7.1一般原则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产排污节点、排放口、污染因子及许可限值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明确,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从其要求。热水锅炉和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对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其他管理要求的应当同步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增加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7.2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中应明确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填报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情况、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情况等;对于未要求开展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填报开展手工监测的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对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排污单位,排污单位还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填报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7.3自行监测要求
7.3.1一般原则
排污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专职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排污单位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手工监测时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
7.3.2监测内容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应当开展自行监测的污染源包括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全部污染源。污染物应包括GB9078、GB13271和GB31574中涉及的各项废气、废水污染物。
7.3.3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应明确开展自行监测的外排口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点位等,自行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执行表9~表12。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不需监测,对于单独排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的生活污水应按照HJ/T91要求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频次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最低频次要求。排污单位原料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加密自行监测频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为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现予印发。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
近期,江苏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从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获得《高端功率器件晶圆研发生产新建项目》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评一证”)。这标志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水务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从“两证衔接”(排污许可和环评有机衔接)模式成功升级至“两评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黄牌”重点排污单位韩城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84.62%,超标污染物COD、氨氮、总氮;神木市国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41.76%,超标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4年第一季度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昌富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31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包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根据《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上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晋环监控函〔2019〕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