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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

2018-04-17 11: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物排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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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

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5号

关于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我部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了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现予公布。

一、列入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法排污行为,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对严重超标企业的处罚情况,请查阅企业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

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

生态环境部

2018年4月1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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