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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8-05-14 14:0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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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国家巡查督办

省级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七部门和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巡查组对我省的巡查督办。对国家通报、约谈、督办的重点问题事项,省级各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整改;对国家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严肃追责。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

4月15日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定省级“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接生态环境部提供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最新遥感监测报告,提出排查问题线索清单,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提供各自主管的州、县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清单,并及时下发。

4月25日前,各州(市)制定印发本州(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和责任分工等。

(二)自查整改

4月至6月,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保护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对辖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的自查工作。6月15日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省级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主管部门。

(三)省级检查

6月中下旬,各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检查。7月15日前,省级各主管部门在各州(市)上报的自查报告基础上,结合省级检查,形成各部门“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报告(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及问题处理情况一览表),提交省环境保护厅汇总形成云南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报告联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四)督导检查

7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省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七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对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五)迎检及督办问题整改

8月至9月,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做好准备,迎接国家巡查组对我省的巡查督办。

10月至11月,配合国家七部门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或仍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督促整改。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特别是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下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省级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和国家部署的“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了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七部门继续组织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安排部署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国家督查、省级检查、州(市)、县(市、区)自查的工作格局。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协调开展好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各自主管自然保护区的排查整改和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对检查及审核等工作,配合国家开展巡查督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界定、整改销号标准等事项的研究。各州(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改和追责问责,配合国家、省级开展巡查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敢于真抓碰硬,完善监管机制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切实整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强化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公开

云南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后,省级各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排查检查,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介,主动、定期公开专项行动有关信息,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省环境保护厅在官方网站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主动公开重大问题及整改信息,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要积极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推送工作进展、阶段成效、典型案列等。省环境保护厅将适时报送“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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