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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2018-05-15 10:3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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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处垃圾违规倾倒点已完成整治。其中,奉贤区2017年完成奉城镇、庄行镇倾倒点的土地修复和复耕相关工作及西渡街道倾倒点的土地复耕工作;浦东新区计划2018年将新场镇倾倒点修复后的土地纳入出让计划;临港地区在2017年5月基本完成违规倾倒点的垃圾清理,6月初对倾倒点进行覆土和植被修复;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在2016年12月12日封闭了原违规倾倒点,并对场地进行覆土平整。

(2)举一反三。奉贤、浦东、金山等区由区政府牵头,在整改垃圾违规倾倒点的同时,对全区范围内存在管理疏漏、巡查薄弱、发生违规倾倒潜在风险较大的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巡查。由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在主要干道、道口增设摄像头,加强对途经车辆的监控,对各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处置证情况开展逐一盘查。由区规土部门会同区建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落实对辖区内各类未利用地、拆房拆违后空地情况开展梳理,及时落实围墙搭建、门岗设置等措施,杜绝违规倾倒行为再次发生。

(3)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本市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划布局,推进12座装修垃圾、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扶持政策,推进绿色建筑理念,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变废为宝,杜绝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

3.3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跨省转移未按规定征询转移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导致异地违规倾倒垃圾现象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提升处置能力。结合滩涂整治、林地建设等渠道,已建成浦东机场3号库区、南汇东滩N1库区、横沙东滩整治八期、奉贤柘林塘等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8500吨/日。

(2)推进设施建设。根据本市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划布局,“十三五”期间将规划建设12座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其中老港固废基地(100万吨/年)已完成立项,正在报批工可;普陀(100万吨/年)采用临时设施建设模式,一期先建设30万吨;宝山南大(60万吨/年)建筑垃圾临时处理设施已建成投产;嘉定(150万吨/年)、松江(60万吨/年)已完成项目选址,处于项目立项阶段;浦东(70万吨/年)选址已落实,后续计划通过核准制进行上报,预计2018年上半年开工;奉贤(30万吨/年)、青浦(70万吨/年)、闵行(140万吨/年)、金山(20万吨/年)、崇明(10万吨/年)处于规划选址阶段。

(3)探索地区合作。已初步与江苏省海门市和启东市建立工程渣土跨地区资源利用合作机制。

3.4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2015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应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目前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存在较大缺口。“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10个生活垃圾填埋、焚烧设施,截至2015年底仅完成3个。

整改时限:已确定方案;闵行一期已建成;嘉定垃圾焚烧厂2017年6月建成;老港再生能源二期工程已开工,闵行二期2017年12月开工;2019年全面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

(1)嘉定垃圾焚烧厂于2017年7月21日正式点火,目前运行正常。

(2)老港再生能源二期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3月,已完成总工作量的47%。

(3)闵行一期(200吨/日)已满负荷运行。闵行二期(400吨/日)累计完成桩基任务20%。

3.5一些区、镇为完成生活垃圾减量化考核目标,通过异地转运等手段非法处置垃圾。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在结算报表中将4万余吨生活垃圾登记为“分类垃圾”等名目逃避检查,与无运输处置资质的个人口头约定,由其承运处理生活垃圾,部分垃圾被非法跨省倾倒。嘉定区政府委托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安亭生活垃圾处理厂超负荷处置生活垃圾,长期放任该企业违法排污,异味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嘉定区安亭镇黄渡环卫所违规将生活垃圾及垃圾中转站委托无资质的上海康家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管理,并允许该公司违规将垃圾运至外省处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垃圾外运至无锡倾倒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与无锡市法院、检察院及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对接,落实相关费用赔付和环境修复。同时,与涉事企业解除业务合同,4名涉事违法人员被依法判刑,对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相关管理人员予以问责。加强物流计划管控,发挥老港固废基地的托底保障作用,确保垃圾及时处置。

(2)嘉定区政府已停止嘉定区安亭镇黄渡地区的垃圾外运,与涉事企业解除业务合作,由黄渡环卫所将垃圾直接清运至规范的垃圾处置设施处置。安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17年4月14日起停产,生活垃圾直接转运至老港处置,至7月18日切换进入嘉定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焚烧处理。为彻底解决安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嘉定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治理:一是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3万平方米垃圾处理车间整体拆除清理工作;二是于2017年5月初制订了厂区营养土堆点封场实施方案,7月15日启动封场施工并完成堆体整体覆土和绿网遮盖,8月底前已完成防渗墙施工,年底前完成封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2018年将该封场工程建成生态绿地向市民开放。

(3)举一反三。根据建筑垃圾增长、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流等情况,全面分析全市垃圾物流,制定了2017年全市垃圾物流计划,确保全市垃圾物流可控、处置规范。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的要求,完善市、区两级监管制度,发挥第三方专业监管的作用。印发《关于做好应对垃圾产量高峰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作业规定,尤其是要求市、区两级转运设施落实生活垃圾源头除臭工作,进一步控制中转设施的影响,同时也为末端填埋设施处理垃圾的异味控制减轻压力。

4.1老港垃圾填埋场是上海市重要的垃圾处置场所,由于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滞后,每天产生的6000吨渗滤液长期超标排入污水管网。市绿化市容局未按相关要求,督促其开展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市水务局违规同意其垃圾渗滤液按化学需氧量浓度不高于1000毫克/升的纳管标准进入污水管网,远超国家不高于100毫克/升的排放标准。

整改时限:已确定整改方案;老港生活垃圾处置公司渗滤液扩能升级改造工程2017年6月底前开工,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渗滤液处理配套项目升级工程2017年9月底前开工;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渗滤液处理配套项目升级工程已完成整改。

老港四期渗滤液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处理能力达到3200吨/日,现正在开展调试。老港综合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并已完成调试,处理能力达到3200吨/日。

4.2安亭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超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监测化学需氧量超标64.2倍。嘉定区垃圾残渣填埋场渗滤液偷排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安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17年4月14日起停止处置生活垃圾,车间内积存的2万余吨残渣于6月全部清理完毕运至老港处置,3万平方米垃圾处理车间于7月整体拆除完毕。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在厂区营养土堆渗滤液处置上新增了处理设施,已实现稳定运行。

(2)嘉定区残渣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初启动并完成渗滤液调节池防渗膜的修复和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技改升级工作,渗滤液处置已达标。

4.3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崇明填埋场渗滤液偷排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底正式停止渗滤液外运处置,并结合填埋场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制订《崇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案》,通过租用移动式膜处理设施,解决过渡期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同时,对填埋场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项目于2017年9月12日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实现稳定达标。

4.4一些简易垃圾堆场严重污染环境,宝山区顾村垃圾堆场和闵行区朱家泾垃圾堆场已停运十余年,至今未完成封场,致使渗滤液流入垃圾场外的雨水沟或排入河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宝山区顾村垃圾堆场和闵行区朱家泾垃圾堆场于2015年获得调整立项批复,2016年获得施工许可证,2017年3月完成施工,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为彻底解决郊区简易堆场渗滤液对周边的污染问题,2017年9月7日起将渗滤液集中收集后,外运至老港固废基地渗滤液深度处理设施处理,确保达标排放。9月底完成覆膜并实现雨污分流。

5.1截至2016年11月,全市259个市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88个断面为劣Ⅴ类,占比为34%。

整改时限:2017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全市259个考核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30%以下;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

(1)已形成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全市4万余条河道和小微水体均落实了河长,实现全市水体河长全覆盖。根据2017年12月水质监测数据,1864条段整治河道当月水质达标比例为99%,已基本实现年内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

(2)截至2017年12月底,劣Ⅴ类断面占比为18.1%,较去年同期下降15.9个百分点,已实现整改任务中确定的“全市259个考核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30%以下”的目标。

原标题: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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