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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018-05-15 11: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环境保护督察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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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全市现有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433家,纳入监控管理系统的渣土车有9089辆,由于管理不善,其中4800多辆实际脱离监控,另外还有1000多辆非法运营渣土车。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印发禁运名单。对按照渣土车地方标准实施改造但未取得许可的4800余台运输车进行梳理,对不具备渣土运营条件的1460台车辆信息从系统中剔除,禁止在全市办理准运证;对不办理许可的2992辆车向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移送,纳入禁止在京运输渣土的车辆名单。发布绿色车队名单及车辆数,全市共有正规渣土运输企业461家、达标车辆4218台,信息已通过市城市管理委外网公示。对新申请入网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建立车辆管理部门联审机制。

(二)印发实施《北京市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渣土运输企业退出条件和程序,按照《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渣土车违规较多的运输企业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停业整顿,违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

(三)加强执法检查。一是每月对2个区的渣土车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二是加强违规渣土车的联合惩处和非现场处罚,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2017年共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68次,检查各区联合执法点位48处,指导各区办理督办案件104起;各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737次。通过渣土车运输管理系统向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移送的5408件违规线索得到有效处理,处理率从年初的56%提高到98.8%,全年累计处罚违法违规渣土车11574台。三是严查重处,对违法消纳渣土行为零容忍。2017年全市累计核发建筑垃圾消纳许可3840件,办理量同比提高41.5%;环保部门查处排放超标车辆1014辆;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施工工地违法行为12320起,罚款6248万元。

二十三、2016年1-9月,全市抽查建筑垃圾消纳证办理率仅64%,北京文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将1000多车开槽土运输到沙坑回填。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相关执法部门对北京文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消纳渣土行为进行调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罚30余万元,征收排污费2.9万元。

(二)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印发禁运名单。对按照渣土车地方标准实施改造但未取得许可的4800余台运输车进行梳理,对不具备渣土运营条件的1460台车辆信息从系统中剔除,禁止在全市办理准运证;对不办理许可的2992辆车向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移送,纳入禁止在京运输渣土的车辆名单。发布绿色车队名单及车辆数,全市共有正规渣土运输企业461家、达标车辆4218台,信息已通过市城市管理委外网公示。对新申请入网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建立车辆管理部门联审机制。

(三)加强执法检查。一是每月对2个区的渣土车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二是加强违规渣土车的联合惩处和非现场处罚,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2017年共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68次,检查各区联合执法点位48处,指导各区办理督办案件104起;各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737次。通过渣土车运输管理系统向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移送的5408件违规线索得到有效处理,处理率从年初的56%提高到98.8%,全年累计处罚违法违规渣土车11574台。三是严查重处,对违法消纳渣土行为零容忍。2017年全市累计核发建筑垃圾消纳许可3840件,办理量同比提高41.5%;环保部门查处排放超标车辆1014辆;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施工工地违法行为12320起,罚款6248万元。

二十四、2015年,全市2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106个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劣V类断面占比39%。与2013年相比,全市有29个河流监测断面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9条有水的出境河流中,8条为劣V类。2016年,各区纳入目标责任书6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中,40条进展迟缓。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继续做好部门联动,全面加强水质监测。组织按月对全市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与水环境形势分析,对不达标和水质恶化的实施预警。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开(含中央环保督察206个断面),并进行通报。

(二)全面落实《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组织调度,建立水质结果通报制度;自2017年起,市环保、水务两部门将全市80个水质考核断面结果纳入到环保信息,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平台,定期通报任务进展和存在问题;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及时通报到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区政府进行约谈和环评限批。

(三)构建了全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不断优化水资源调度方案,科学高效用好南水北调水。通水后已累计调入南水30.2亿立方米,其中2017年累计10.7亿立方米。外调江水已占城市生活供水比例的70%,有效替换了地下水开采量,逐步提高了首都水资源保障能力。具备条件的河流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和水系连通循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不断扩大再生水使用规模,重点加大对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等主要河道再生水补给,2017年再生水利用量超过10亿立方米。

(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通过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水系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力度。2017年共完成90条段黑臭水体治理,其中列入国家考核的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016年目标责任书中40条段进展缓慢的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

(五)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根据2017年1至11月水质数据初步分析,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的断面由2015年的106个减少至92个,劣V类断面占比由2015年的39%减少至30.6%。在29个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的河流监测断面中,25个已实现水质改善;原9条有水的出境河流中,劣V类由8条减至6条,另外3条分别为Ⅱ类、V类和无水。

二十五、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全市平均每天约50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根据北京市水务部门统计,2015年全市有469个年排水量万吨以上的入河排污口未完成治理,有的排污口化学需氧量浓度过千。二环内仍有部分区域未实现有效截污,污水管网待完善,部分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毛细血管”未打通。

整改进展:已达到序时进度,长期坚持。

(一)2017年新建污水管线项目已建设完成697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14公里。

(二)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治理365个。

(三)二环内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道路微循环建设等工程,完成雨污合流管线改造10.1公里,实现了二环内公共排水管网所有道路全覆盖,区域内污水通过排水管网全收集全处理。

(四)环保部门开展了河道排污口排查和污染源溯源工作,从源头上解决违法排污问题。截至2017年底,已基本完成排查和溯源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十六、全市计划2015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67个,有22个未按时限建成。

整改进展:已基本完成。

(一)优化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第一个三年行动方案中67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合理确定规模,科学调整方案,最终确定建设60个再生水厂项目。

(二)顺义区牛栏山再生水厂于2017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8月将完成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密云新城再生水厂已于2016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8月将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分流部分污水,逐步停止密云檀州污水处理厂运行。

二十七、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有12座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加快设施建设。垡头、五里坨、北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进场施工。东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取得前期工作函,为节约投资,防止改造期间污水入河,待下游的高安屯再生水厂扩容完工后,该项目再开工建设。

(二)强化监督管理。向污水处理厂派遣监督员,加强污水处理厂现场巡查,督促运营单位加强运行管理。委托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开展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其监测数据作为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重要依据。2017年向城区24座污水处理厂派遣监督员939人次,完成现场巡查315厂次,获取315套运行数据。不定期抽查65厂次,下发整改督办函18份,督促运营单位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三)加强执法检查。环保部门从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监管、在线监控等三个方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累计处罚7起污水排放超标行为,处罚19万元。水务部门下发行政执法检查单200份,发出执法检查警告3份。

二十八、中心城区东坝、垡头等7家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

整改进展:已达到序时进度。

(一)卢沟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升级改造,目前运行稳定。方庄污水处理厂已退出运行。

(二)中心城区东坝、垡头等7家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中,小红门、高碑店升级改造项目已经正式运行,小红门、槐房再生水厂已建成投运,垡头、五里坨、北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进场施工;东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取得前期工作函,为节约投资,防止改造期间污水入河,待下游的高安屯再生水厂扩容完工后,该项目再开工建设。

二十九、2015年,北运河水系113个断面中有75个不达标,其中24个断面水质恶化,流域内朝阳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朝阳区高峰期每天38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小红门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每天约有5万吨污水仅简单沉淀后即排放凉水河;2016年应完成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虽已全面开工,但截至2016年12月仅完成1条。流经朝阳区的通惠河、坝河、温榆河出境断面较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大幅上升,其中坝河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上升2.7倍、17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建成了槐房再生水厂,污水收集管线工程已于2017年5月中旬建成并通水,缓解了小红门再生水厂处理压力,解决了小红门再生水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朝阳区、丰台区等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建设,截至2017年11月底,朝阳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任务已签订拆迁(腾退)工作委托协议。丰台区新建污水管线及雨污合流改造任务相关手续已基本完成,工程已陆续进场施工;完成了马草河、小清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修复了部分河段的水体自净能力。

(三)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河道清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截至2017年底,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朝阳区19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全部完工。

通过以上措施,通惠河考核断面2017年化学需氧量年均值22.88mg/l,较2016年同比下降8.6%;氨氮年均值1.12mg/l,较2016年同比下降35.7%。坝河考核断面2017年化学需氧量年均值27.58mg/l,较2016年同比下降21.5%;氨氮年均值4.31mg/l,较2016年同比下降37.9%。

三十、昌平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昌平区北京科技商务区再生水厂建设迟迟没有进展,商务区及周边每天约5万吨污水直排南沙河;百善再生水厂因管网配套严重不足,2013年6月建成后长期闲置。昌平区有4个监控断面2013年至2015年部分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温榆河土沟桥断面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比2013年分别升高5.4%和41.5%。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强化水环境日常管理。制发《昌平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标准化河长制工作。编制完成《昌平区镇(街)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2017年第4季度已开展补偿试算。截至2017年12月,昌平区处罚水污染违法行为19件350余万元。

(二)严格控制用水量。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将全区计划用水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镇(街),确保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计划用水指标之内。全年全区用新水18180万立方米,用水量在控制范围之内。完成3家自备井置换工作。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沙河再生水厂二期于2017年5月投入运行;北京科技商务区(TBD)再生水厂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完成PPP招商工作;实施温榆河以南地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管网项目配套工程,汇集污水进入未来科技城再生水厂集中处理,解决了科技商务区污水直排问题;百善再生水厂正式运行,东沙屯东及百善村污水管线已完成建设。

(四)加强区域水污染治理。完成了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其中4条河段水质全部达标,东小口沟无水。累计完成98公里污水管线建设。完成1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治理,昌平区温榆河沿线的34个排污口均已完成治理,全区2017年排查出的1873个排污口正在加快分类治理中。

通过以上措施,温榆河土沟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与2016相比,2017年1-11月土沟桥断面化学需氧量由53.5mg/l下降为44.73mg/l,下降率19.6%;氨氮由10.8mg/l下降为7.03mg/l,

三十一、延庆、密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项目。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延庆区于2017年8月依法拆除了白河堡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山里乐活酒店项目;白河堡水源保护区内燕山天池宾馆已于2017年4月摘牌并停止对外营业,由白河堡水库管理处作为水库管理用房使用。

(二)密云区制定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成立了专业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深入调查摸底,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17年9月底,密云水源保护区内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下一步,密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确保不对密云水库水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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