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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8-05-15 13:2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查生态环境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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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4月11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我省高度重视,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梳理出59个具体问题,截至2018年3月底,已经基本完成整改48个。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现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站位,严格要求,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中央环保督察是从战略全局高度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我省牢牢把握环保督察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领会中央精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我省积极配合,边督边改,查处环境问题1039件,问责处理干部938人。督察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17年4月14日、18日召开会议,原原本本传达督察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客观中肯、精准到位,完全符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委、省政府把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深查原因、建章立制、持续推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任组长和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整改领导小组”),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全省三大攻坚战之一,将环保督察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46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28次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省委书记胡和平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全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治霾工作会议、汉江河长工作座谈会、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等,5次赴西安、延安、榆林等地督导整改工作;省长刘国中专门听取治污降霾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时任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在省委、省政府每季度开至县级的工作点评会上,都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强调;省委副书记贺荣专门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每月主持召开铁腕治霾工作推进会,多次协调推动秦岭和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庄长兴专题协调安排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工作;分管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调度会、省级环保督察启动会,向全省13市(区)反馈省级环保督察意见,就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赴所有市(区)现场检查督办。其他省级领导也都结合分管工作积极推动整改工作,以上率下带头督导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狠抓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层层细化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共梳理出具体问题59个,明确了238条整改措施。省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陕西省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决策部署、环保投入、环境监管、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严肃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分级分层细化整改方案,传导压力和责任,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形成了完整的整改工作目标措施、任务清单、责任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逐市逐部门对接交办整改问题,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全面开展省内督察。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纳入省内环保督察重要内容,继2016年在榆林开展督察试点后,2017年分三批对12个市(区)开展了督察,实现了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督察中,共与237名现任和退休市级领导、290名市级部门和部分区县主要领导个别谈话;走访市级部门和单位255个;对115个县(市、区,部分高新区、工业园区)开展下沉督察和补充督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782件,转办各地的环境举报问题全部办结,累计责令整改2257家,立案处罚812家、罚款5374.3万元,立案侦查22件,行政拘留20人,约谈1104人,实施问责1245人。通过省级环保督察,进一步传导了环保压力,推动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和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五)人大政协同心合力。省人大常委会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确定为2017年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先后3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有关领导带领省、市人大代表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现场检查。2017年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有力监督和促进了问题整改。省政协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调研,助力整改工作。

(六)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及时协调省级新闻媒体按照国家环保督察办要求,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开设了“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省整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对市县整改宣传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市(区)在当地党报、电视台新闻栏目和政府门户网站都开设了专栏,每周报道整改情况,公布整改结果。通过媒体的持续宣传和信息公开,既推动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又增强了公众参与、监督、支持环保工作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整改实施以来,全省共报道与环保督察整改有关的新闻、信息3100余条,其中省级931条、各市(区)2100余条。

二、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整改,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了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目前,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动更加自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全面形成,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针对“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通报和《环境保护法》等,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生态环保日常教育培训,筑牢绿色政绩观和实践观,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所有主体班次中,常设“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陕西”“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等课程,举办生态环保主题的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8期,2017年累计培训领导干部500余人次。省委组织部、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举办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党委政府环保责任专题研讨班。2017年“三秦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进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通过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夯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省、市、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频次明显增加,建立了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陕西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试行)》,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本构建起了“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3.强化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了绿色产业指标权重,增设了环境违法追责指标,制定了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办法,2017年,共对10个市(区)环保工作6项指标进行了红灯预警、10项指标进行了黄灯预警。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推动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4.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基础建设。印发《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出台了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秸秆综合利用及全量还田、燃煤锅炉拆改、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黄标车提前淘汰等14项激励措施。2017年,省财政累计拨付环保专项资金21.9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13.5%。(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5.5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42.2%),有力支持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环保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针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形势严峻”问题,全力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1.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9”行动。省委、省政府把治污降霾作为环保头号工程,制定了《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9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铁腕治霾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政查企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落实。2017年全省共拆改燃煤锅炉1.1万台,削减燃煤944.55万吨;淘汰黄标车2.89万辆;组织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检查9740次,检查工程15856个,责令整改5506起,行政处罚578起,约谈企业38家;摸排“散乱污”企业4676户,清理取缔2874户;省级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减排项目已完成71个,完成率为90%;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项目27187个,完成率106%;全省下达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3151个,已完成3149个,完成率99.9%。突出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制定了《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巡查执法、专项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宣传与信息公开等5个“史上最严”的配套方案,修订了《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标准联防联控。2017年关中8市区平均优良天数198.3天,同比增加7.3天;PM10平均浓度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10-12月,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44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2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7天,比2016年同期减少20天。

原标题: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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