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05-15 13: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督查整改广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组织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2017 年,重点组织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全省“绿盾 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多个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自 2017 年 6 月起,从省环境保护厅和各市抽调执法人员 2000 多人次,开展为期 9 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截至 2018年 2 月 8 日,共督查企业 10838 家,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 2610家,立案 2106 宗。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 18 个市 84 个县区的 671 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已处罚企业 455 家,处罚金额 1761 万元。2017 年 7 月起,组织开展全省“绿盾 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将 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环境保护部卫星中心开展监测的 60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督查范围,发出督查督办文件 22 份,派出驻点督导组 9 次,约谈市政府 1 次,交办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 303 个,已完成整改 152 个。全面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017 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 91.73 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 36.92 万家次,处罚案件 20348 宗,处罚金额 10.65 亿元,限期整改企业 9817家,关闭或停产企业(含“散乱污”)2120 家,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共计 3052 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377 宗。2018 年第一季度,检查排污企业 8.45万家次,处罚案件 3987 宗,处罚金额 2.59 亿元。定期组织开展广佛跨界河流、小东江、茅洲河、练江污染督导,组织开展东江干流、练江、枫江和前山河等流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全面加快整治工作。

(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李希同志担任第一总河长,马兴瑞同志担任总河长,明确了副总河长和五大河流(流域)省市县级河长名单,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规范调整程序。

二、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我省严格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持续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截至 2018 年 3月底,整改方案明确的 43 项整改任务(256 项具体措施)中,要求 2017 年年底前完成的 7 项整改任务(9 项具体措施)已全部完成,分别是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管理、广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废气整治等。其余 36 项长期整改任务(247 项具体措施)中,已完成了 71 项具体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 162 项,暂未达到序时进度 14 项。各项任务完成具体情况和主要工作措施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佛山、肇庆、江门、清远、梅州、揭阳、云浮、茂名等多个市也相继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

二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正抓紧制定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评价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评价考核导向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我省实施实则,对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依法实行终身追责。2017 年,共对 762 人开展责任追究,其中组织处理 372 人次,党政纪处分 389 人次(其中 7 人既受到组织处理,又受到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8 人次,确保了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按照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对《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进行了 6 个方面修订,包括:增加各市党委班子为考核对象,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市的考核内容整合衔接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总量等专项考核;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优化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指标体系与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动态下达考核任务;将优秀名额限定为考核对象总数的 30%左右,增设“优秀否决项”和“一票否决项”;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在 2016 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收严考核标准,经严格审核把关,全省共有 8 个市获得优秀,比 2015 年度减少 7 个。

四是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突出环境问题。2017 年完成汕头、肇庆、揭阳、云浮等 4 个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共交办环境投诉案件 901 件,截至目前全部办结,立案查处 153 宗,拘留 15 人,问责 12 人。2018 年,将对其余 17 个市分 3 批次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二)实施挂图作战、系统治水,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治水工作统筹协调。2017 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系统治污、多源共治,进一步加大了治水统筹力度。2017 年 12 月 11 日,马兴瑞同志主持召开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实施挂图作战,采取清单式管理对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汇编成图,基本形成了以挂图作战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二是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突出“岭南水乡”特色,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列入整改清单的 14 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中,惠州东岸、榕江揭西城上和茂名鉴江铜鼓电站等 3 个断面 2017 年水质恢复达标。

三是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谋划开展韩江、榕江、练江流域和相关水库水资源综合调度,实现三江流域水系连通,在综合治污的基础上,增加生态补水,切实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广佛跨界流域,广州市累计已建成污水管网1002 公里、截污渠箱 36.75 公里,完成率分别为 127%、98%;佛山市累计建成污水管网 212 公里,佛山水道横滘断面、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分别下降 28.94%、25.74%。流溪河流域,广州市建成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竹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石井净水厂,已完成 417 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全部关闭禁养区内的 307 个养殖场(户)。茅洲河流域,深圳市新建污水管网 973.8 公里,完成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两条线)建设,开工建设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及光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莞市建成截污管网 95.1 公里,在建 65.9 公里,完成界河段整治试验段工程,以及综合整治工程的 89.2%。石马河流域,东莞市新建成截污次支管网 366.9 公里,凤岗、塘厦等 2 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从 58.5 万吨提升至 74.5 万吨,流域内 24 条河涌整治任务已完成 16 条、动工 8 条,关闭禁养区内全部 489 个养殖场(户)。新兴江流域,云浮市全面关停该江及其支流 500 米内692 个养猪场,清理生猪约 10 万头,已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养猪场 610 个,占规模化养猪场的 89.8%。练江流域,汕头市基本建成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公辅设施主体,已完成了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部分征地、拆迁及完成污水处理厂与热电联产厂用地范围填土工程和平整,完成了揭阳市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部分征地及拆迁、土地平整等工程,已动工建设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枫江流域,潮州市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启动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地基建设,建设 5.83 公里污水管网,清理西湖淤泥约 5.5万立方米、三利溪和河浦溪淤泥约 1 万立方米,拆除两岸违章建筑 18.605 万平方米。

四是按期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截至 2018 年 3 月底,全省 243 个黑臭水体中已完成整治工程的有 194 个,完成率达79.8%。珠三角地区 154 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 131 个,已开工 23 个,其中广州、深圳、佛山、肇庆等市已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下达的“2017 年全省黑臭水体平均消除比例达到 60%、广州及深圳市达到 90%”年度目标。

五是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部划定了禁养区,禁养区内需搬迁或关闭的 22240 家养殖场(户)已全面搬迁或关闭。不断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 11.5 亿元,支持各市构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了 90 个畜禽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创建了 193 家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培育了一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实施世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污染治理 140 家,累计建成集约型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1852 个。

六是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组织制订《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加大陆源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海岸线、湿地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制订实施《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明确了我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划定了 13 类268 个红线区、保有大陆自然岸线 1446 公里、保有海岛自然岸线2027 公里,明确到 2020 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 85%。正加快编制《广东省美丽海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着手开展海岸线整合整治修复工作。按计划系统推进茂名水东湾、惠州考洲洋、汕头青澳湾 3 个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工作。在惠州考洲洋、潮州柘林湾、汕尾品清湖等地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在珠海、汕尾、湛江、潮州等市实施港湾整治工程。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近岸海域陆源污染防治行动,对全省 77 个陆源入海排污口、7 条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进行监测并发布状况公报,在大亚湾惠州海域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要求,重拳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

(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面提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总体补齐“十二五”规划建设管网缺口。全省各市不断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截至 2018 年 3 月底,累计建成约 1.87 万公里污水管网,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 1.4 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在补齐“十二五”规划建设管网缺口的基础上,各市采取超常规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其中,深圳市针对 30 年城市快速开发建设形成污水管网缺口问题,2017 年完成管网 1930 公里,2018 年计划完成 2432 公里。东莞市举全市之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2017 年新建成管网 768 公里,2018 年计划建设超过 1300 公里管网。两市将在 2018 年基本补齐全市的污水管网缺口。中山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管网断头、破损、淤塞的问题,完成市区现有污水管道的健康检测,改造中心城区 6 条断头管,修复 103 个单元的破损管道,准备开工建设大环污水处理厂压力管输送工程,完成 40个楼盘生活污水排放改造和洋关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以及火炬开发区雨污分流工程的 46%的工程量。

二是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年度计划整县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 15 个市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启动的 18 个县(区)中,16 个已动工建设。2017 年启动的 35个县(区)中,3 个已动工建设,22 个正在进行项目采购,10 个处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7 年,组织制定了《关于粤东西北地区和江门、惠州、肇庆市等 15 个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测算情况的说明》,研究解决粤东西北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问题。目前,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建成 293 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强化珠三角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广州市制定并实施《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 )》《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与 维 修 规 范 》(DBJ440/T253-2015)《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修订版)》等文件;完成纳入治理的 1136 个村(社区)中 982 个(24 个调出计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污水治理覆盖率达 88.3%,建成污水处理站点 2297 个,其中 2017年新增完成 316 个村(社区),建成污水处理站点 730 个;剩余130 个村(社区)约 250 个污水处理站点正在推进建设,计划 2018年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截至 2017 年年底,市级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 24.2 亿元,完成全市 293 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市级财政 2017 年一次性补助 3244.67 万元。佛山市正在编制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未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纳污范围的村(社区),全市已投资 5 亿元建成 172 个合计 5.16 万吨/日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珠海市全市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4 套,并计划通过 PPP 模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东莞市在污水管网暂时未覆盖的区域,计划投资 4.0 亿元规划建设 47 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 5 万吨/日),目前在建 12 座,2018 年计划开工 35 座。江门市采用 PPP 模式“整县打包、整市推进”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超过9.75亿元,实施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 553 个,在建站点 51 个。惠州市印发实施了《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方案》,由市县镇三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分别给予补助,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效益。肇庆市积极采取整县捆绑 PPP 模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多元化管理模式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行管理。中山市组织开展了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技术指导和经验交流。

四是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广州市分别完成了第三、四、五、六、七等 5 个在建资源热力电厂工程量的 59%、99%、82%、98%和 93%,共有 7 个锅炉已点火调试。深圳市启动东部环保电厂及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主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妈湾城市生态园深基坑开挖工程 96%的工程量。东莞市建成运行麻涌垃圾处理厂一期、二期项目,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工程,东莞市恒建环保扩建项目及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正稳步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谢岗飞灰填埋场)项目,开展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和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评报批等前期工作。汕头市已确定潮阳区垃圾处理项目选址并启动基础建设。潮州市动工建设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潮安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饶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汕尾市关停了海丰县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陆丰市陆城垃圾处理厂 1 台焚烧炉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招投标,建设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工程。中山市开工建设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选址确定,正在加紧办理相关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督查查看更多>督查整改查看更多>广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