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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05-15 13: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督查整改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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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陆丰市南塘镇后西村,厂区面积占地约 230 亩,一期总规模为 1200 吨/日,总投资约 6.27 元,服务范围主要为陆丰市东部片区,已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完成总工程量 43%,计划 2018 年年底建成投产。

三十二、茅洲河污染严重,水质长期为劣Ⅴ类。深圳、东莞两市长期以来各自为政,缺少系统和整体谋划。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污,导致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截污效果大打折扣。深圳段管网建设仍然滞后,每天约 30万吨生活污水直排,且 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任务。东莞市在茅洲河污染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十二五”期间仅建成污水收集管网 3 公里,2016 年建成 10 公里,截至督察时仍有缺口管网 100 多公里,每天约 15 万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其余任务

整改时限为 2018 年或 2019 年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加强深莞联动治水深莞两市领导以及具体对接部门多次联合召开会议,对茅洲河整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就黑臭水体整治、截污次支管网建设、茅洲河清淤及底泥处理问题、2 号底泥处理厂建设问题、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前期准备工作达成了共识;建立了深莞茅洲河全流域月报制度,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深莞两市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接合作,制定了深莞联合监测和监察工作制度,实施茅洲河“挂图作战”。

(二)深圳市

1.已经及时调整河流治理技术路线,复核和优化在建沿河截流箱涵,完善已建沿河截流箱涵。

2.茅洲河流域新建管网 973.8 公里,干流入河排水口已全部完成整治,流域内直排污水已全部收集处理。共和涌、鹅颈水、木墩河等支流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两条线)建设,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及光明厂二期已开工建设。茅洲河治理主体工程(深圳侧)已完工,公众满意度大于 90%,茅洲河干流已基本实现不黑不臭。

3.通过对重污染企业进行筛查,梳理确定了茅洲河等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 114 家,制定了 2017 年淘汰 12 家重污染企业目标,已淘汰茅洲河流域重污染企业 13 家(占 12%),完成了每年淘汰 10%的任务。

(三)东莞市

1.制定《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茅洲河污染整治 2017 年完成投资 17.02 亿元,新建截污次支管网 42.6 公里,同比增加 33.6 公里,流域内建成截污管网共 79 公里,2018 年新建成 7.53 公里;人民涌整治工程及三八河、塘厦涌截污工程已完成,其他 6 条正加紧建设。

2.红花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建成,处理能力 50吨/日;乌沙垃圾填埋场已建成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完成转移处理,彻底杜绝排入茅洲河流域。

3.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要求,全面禁止涉水重污染项目进入,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实施污水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管控”,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两高一低”企业 10 家,已完成整治 9 家,全部接入污水管网,1 家因外围污水管网未完成,暂未实现;原排入河涌的 73.7 万吨工业废水接入管网;计划内 4 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802 人次,检查茅洲河流域内企业 810 家次,共作出行政处罚 248 宗,处罚金额 945 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 3 宗,立案 2 宗。已建立深莞惠 3+2 联席制度和联合监测监察机制,每月开展 1 次跨界河流水质联合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十三、东莞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 1080 公里,仅完成 240 公里,截至督察进驻时,全市污水管网仍缺口约 2500 公里,导致全市 37 座污水处理厂中 35座管网建设没有配套到位,长期从 185 条河涌抽取河水处理。由于污水收集率低,2016 年,全市 70%的河流污染严重,7 个国控及省控断面中有 4 个水质较 2013 年明显下降。长安镇三洲水质净化厂长期抽取河水处理,且 2015 年造假骗取污水处理费,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环境保护部联合挂牌督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其余任务

整改时限为 2018 或 2019 年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东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的通知》,对水乡经济区、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茅洲河四个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流域成果核定,正在对水乡片区和茅洲河流域初步成果数据进行审核。

(二)按照调整后的建设规划,第一批次规划 420 公里,第二批次规划 628 公里,第三批次管网规划 1115 公里,2017 年新建成管网 768 公里,2018 年新建成 173.22 公里。

(三)强化组织领导,先后 28 次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全面压实治水责任,实施市领导约谈制度,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镇街领导进行约谈。组织开展河湖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河湖名录和电子标绘工作成果已通过省复核。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市、镇两级已完成部分主要河湖公示牌设置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增加专家巡查和第三方监测次数,完善污水处理厂巡查的评分标准。

(四)创新工程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已编制完成水生态三期 PPP 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成采购准备工作。创新激励机制,制定《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实施保证金制度,对绩效考核优秀或良好的镇(街道、园区)给予保证金一定比例倍数的资金奖励。制定《东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环保专项资金,保障加快推动解决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创新环境监测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自动监测站建设,对国考、省考等重要断面实施实时监测。创新污染源头管控机制,印发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实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与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双管控”。

(五)东莞市各类媒体共刊发治水新闻报道近 1300 多篇次,市级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共刊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治水新闻报道近 600 多篇次。各镇(街道、园区)通过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宣传专栏、桥梁横幅等,扩大“治水”的宣传力度,全民治水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六)2016 年 9 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长安镇三洲水质净化厂运营方涉嫌造假骗取污水处理费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 年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对东莞市长安镇三洲水质净化厂现场检查 6 次,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东莞市采用“双随机”、网格化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手段,做好检查和抽查工作,提高监管效力,通过完善电磁流量计的检测、在线监控站房“一把锁”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

三十四、石马河东莞段水质恶化严重。2012 年以来,石马河东莞段整治工程有所放松,水质恶化严重。东莞市未按期完成石马河流域 12 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清溪、凤岗、塘厦、谢岗、桥头等 5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合计 21 万吨/日的处理能力、292.1 公里配套管网建设。流域内禁养区仍有 12 家畜禽养殖场未清理。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整改措施,2017 年整改目标未达到,持续整改。

(一)制定了《东莞市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石马河污染整治 2017 年完成投资 11.67 亿元。已完成凤岗竹塘二期项目、塘厦林村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并通水调试,全流域污水处理能力从 58.5 万吨/日提升至 74.5 万吨/日;清溪长山头二期项目、樟木头三期项目已进场施工。

(二)石马河流域规划建设 595 公里截污次支管网,目前已累计建成 366.93 公里(其中 2017 年新建成 176 公里)。原计划建设 18 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现调整为 15 个,已基本建成塘厦龙背岭牛眠埔新围污水处理站、塘厦莲湖石头岭污水处理站、桥头石水口污水处理站等 3 座,清溪铁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进入施工阶段,其余 11 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规划选址等部分前期工作。

(三)24 条内河涌整治任务,完成 16 条,包括:塘厦谢坑水、利是陂水、鸡爪河、樟木头官仓河 D 段、裕丰排渠、谢岗黎村截洪渠、谢岗截洪渠、清溪莲塘渠、龙潭水、莲塘支渠、常平白沙埔站排渠、朗洲自排渠、朗洲泵站主干排渠、桥头石水口排渠、桥头东太湖排渠、凤岗虾公潭水;正在动工的 8 条,包括:塘厦契爷石河、官仓河 A 段、清溪青皇排水渠、清溪河下游段、谢坑水、常平木棆河、清溪龙眼坑水、司马联围排站排渠。垃圾填埋场凤岗中心区项目已完工,常平笑金坑项目已分筛处理存量垃圾约 50 万立方米,清溪罗马、谢岗凹坑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渗滤液收集池,配套使用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能力分别为 100 吨/日。

(四)全流域已完成畜禽养殖业清理任务。

(五)严格执行《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对污水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双管控”,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完成引导 20 家“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和退出,其中 7 家关闭涉水污染工序,9 家新建中水回用设施,4 家接入污水管网;2017 年出动执法人员 11172 人次,检查企业 4643 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97 宗,下发行政命令 598宗,查封扣押 17 宗,停产限产 10 宗。

三十五、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十二五”规划建设的 14 个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到 2016 年年底仍有 7 个未建成投运。尤其是东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等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未全面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持续整改。麻涌垃圾处理厂一期、二期项目,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工程,已建成投产试运行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及建设环保教育展示中心工程,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开展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前期工作;已启动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谢岗飞灰填埋场)项目,基本完成所有前期工作,施工单位目前已进场施工。已完成建设恒建环保扩建项目,并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正式投入试生产。已完成立沙岛化工园区的规划修编及环评备案,上报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环评,拆除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建筑,用地方面已完成招拍挂手续,1000 米防护距离内征地拆迁工作正在推进。已完成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土规和城规调整,正开展其他前期工作。

三十六、中山市对城市污水管网重建轻管,且建设中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相关污水处理厂没有发挥应有的治理效果,导致城区范围内12个河涌中有8条属于黑臭水体,群众反映强烈。2008年建成投运的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仍采用河道式截污方式从河涌中进水。临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 2013 年建成以来一直“晒太阳”,没有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其余任务

整改时限为 2018 年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员峰新涌、称沟湾涌、渡头涌、大滘涌、莲兴涌、马恒河、羊角涌、白沙湾工业明渠等 8 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已完成既有污水管道的健康检测。既有污水管道修复工作已按计划完成 103 个单元。2017 年检测及修复任务已完成,目前正按计划抓紧推进剩余管道修复,计划 2018 年全面完成。已完成中心城区 6 条断头污水管道的建设。推进楼盘生活污水排放改造,已完成 250 家楼盘生活污水去向排查工作,62 家楼盘排水需要整改,已完成 40 家楼盘的整改任务,余下 22 家楼盘结合长江路、沿江路、康华路等工程同步推进,预计于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二)已完成火炬开发区洋关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及机电工程的 77%工艺设备安装,基本完成工艺管道,完成自控设备 65%;基本完成厂区市政工程。完成大环污水处理厂压力管输送工程立项、环评、设计审图、预算审核和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准备施工。

通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解决河道式截污问题,目前已完成主管工程和全区支管到户的施工招投标,现已陆续进场施工,完成工作总量的 46%。问题管道修复已开展管道检测前的清淤工作,完成工作总量的 50%。

(三)临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立项、施工图设计、中介预算编审及环评送审;先行段建设已完工,正进行竣工验收。

三十七、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石化企业周边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居民搬迁,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持续整改。

(一)广州市通过异地集中安置的方式,推动 2019 年年底前完成广石化周边“三条围”(姬堂社区新围、旧围、合庆围)居民的搬迁工作,截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纳入搬迁范围的 715 栋住宅房屋中,正式签订合同的 485 栋;已支付奖励及补偿款的为471 栋,共支付 3285 万元,摇珠分安置房 934 套;对广石化持续加大日常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研究推进广州石化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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