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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

2018-05-25 14: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治理土壤环境质量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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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近期计划实施重点项目58项,中远期计划实施重点项目6项。详情如下: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桂环规范〔2018〕4 号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 年 5 月 15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各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2030 年)

前 言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土壤质量的好坏事关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任务。科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改善辖区土壤环境质量,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号)提出的“以影响农产品质量与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当前,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开展,目前对全区土壤污染情况的掌握尚不全面,本规划将随着调查的深入逐步更新数据资料,对于新发现的污染地块(农用地)进行风险评价,并及时补充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以保障规划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2017-2020年;中远期:2021-2030),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一、广西土壤环境现状

(一)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广西地处中国南部,位于云贵高原边缘,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省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4°26´~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贯穿中部,地跨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

广西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70.8%,其中,耕地4.39万平方公里,园地1.08万平方公里,林地13.31万平方公里,草地1.11万平方公里。广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周多被山地、高原环绕,呈盆地状,属山地丘陵盆地地貌。盆地边缘多缺口,桂东北、桂东、桂南沿江一带分布大片谷地。广西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有色金属矿尤为丰富,是全国十大有色金属矿产区之一。

近年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综合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8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全区粮食生产平稳增长,畜牧业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876.45亿元,同比增长3.6%,糖料蔗、特色水果、桑蚕茧等农林产品产量保持全国前列;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企业效益较快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764.13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稳定运行,全年全区财政收入2454.05亿元,同比增长5.2%。

(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广西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全国前列。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全区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达标水质断面92个,占94.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广西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1%,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4%。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1.8%,海水水质总体稳定。森林覆盖率达62.28%,生态环境状况稳定。

(三)土壤污染现状

广西土壤类型分布有18个土类,34个亚类,109个土属,327个土种,其中以赤红壤、石灰性土、红壤、砖红壤为主,赤红壤、红壤、砖红壤的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第四纪红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质为碳酸盐岩风化物,大多呈酸性,且土壤养分含量较低。

“十一五”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土壤超标点位率不低,超标类型以镉、砷、汞等无机污染物为主。造成我区土壤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地形地貌和成土母质的影响,土壤重金属本底值普遍较高,导致我区非污染土壤的重金属含量超标比例高;二是工业生产造成污染,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矿区周边的土壤污染超标情况较多,其中,无机物污染面积较大,以重金属污染为主,超标的重金属元素有镉、砷、汞、锰、铬、镍、铅、锌、铜等,有机物污染面积相对较小;三是农业生产造成污染,农药和化肥施用不当,造成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但总体上污染程度不严重;四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造成土壤污染,近年来广西境内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如来宾市、钦州市、贺州市等地发生的外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使周边土壤环境受到威胁。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进展

1.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初见成效

“十二五”期间,为解决重金属污染土壤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9.26亿元用于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清理含重金属尾矿砂、废砂石等249万立方米,治理修复19个历史遗留矿山和污染场地,安全处置重金属工业废渣28万吨、受污染土壤2.8万立方米,治理重金属污染和酸化土壤9.2万立方米,平整及填埋场地植被恢复面积近1.8万平方米。广西采取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涉重行业的严格管控、倒逼推动涉重产业转型升级等多项举措下,“十二五”期间全区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4.5%。

2.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有效加强

为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近期内我区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按要求分解落实八大重点任务,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为抓好我区土壤防治工作中重金属污染突出的特点,编制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此外,为借力解决技术短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组建广西土壤环境管理专家库,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发挥专家的技术专长,科学指导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3.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稳步推进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是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的基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截止2017年底,已完成农用地详查52848个点位布设,并通过国家入库审核;建成3000平方米的制样基地和流转中心;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启动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完成柳州市52家试点企业信息收集和风险筛查工作,为今后开展工矿用地治理与修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得到落实

粮食安全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的头等大事。我区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市、县(区)长分级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必须守住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安全底线,确保全区口粮绝对安全。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管理。四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五是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继续加大重要旱片治理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重点落实抓好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重大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做好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水稻重金属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5.重点监管企业和污染地块名录逐步建立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定11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各地人民政府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对从事过化工(含制药、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开展疑似土壤污染地块排查工作。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部署应用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市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账号、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上报污染地块信息等方式,建立其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6.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

河池市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紧紧围绕“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编制《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编制《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和《广西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2-2020年)》等。二是引进外脑智库,率先在全国组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上报过程中,提供咨询、指导和把关,为河池市的项目质量提供了保障。三是根据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明确了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类项目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四是通过开展大环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和南丹县广田冶炼公司(精炼厂)原废渣堆放区域原地修复治理等项目,打造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延伸阅读:

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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